张炽(1898—1933),字子昌,云南省路南县(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1923年毕业于云南省立一中。1924年9月考入北京民国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民国大学支部书记和北京地委西部委委员。1926年5月,张炽以中共北方区委特派员身份前往大连帮助开展党的工作,并任大连地委宣传部部长。1927年回昆明,秘密从事革命活动,8月参加南昌起义。1929年任中央巡视员。1930年7月,张炽在上海被捕,后被押解南京国民党中央军人监狱。1933年4月1日,张炽就义于南京雨花台,时年35岁。[1]
早年经历
张炽出生于云南省路南县堡子村一个药商家庭。幼时受父母熏陶,养成正义、不畏强暴的性格。1923年春,他辞别父母、妻子和年幼的女儿,北上投考大学,寻求报国之路。1924年考入北京民国大学政治经济系。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
运动领袖
1925年5月30日,上海发生“五卅惨案”,张炽积极参加支援上海同胞的各种活动,于7月18日在《京报》倡议:将报考新生的报名费除必用外全数汇沪,救济罢工同胞。1925年6月,张炽被中共北方区委派去大连巡视工作,两周后返京。1926年,张炽再次接受中共北方区委的派遣,于5月25日抵连,以特派员的身份帮助大连开展党的工作,担任宣传委员。
主编《日光》
1926年7月,中共北方区委为加强对大连工人运动的领导,派邓鹤皋来大连任地委书记。不久,张炽被派往广州,在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政治部工作,任政治训练班政治教官。1927年春,张炽被组织派遣随王德山到昆明,组建云南省临委,负责宣传工作,并主编《日光》周刊。期间以中学教员的身份从事革命工作。
战斗与考验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云南地方反动当局于5月11日开始对共产党员进行大逮捕,张炽被通缉,被组织调离,经汉口于7月27日到达南昌,任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政治部科长。张炽到任后未正式办公,8月1日“南昌起义”爆发,张炽随即参加了南昌起义部队,在叶挺部队任军需主任。8月5日,他随起义部队南下。同年10月,起义部队在广东潮汕地区遭敌围攻失败,他和一些同志潜入香港,不久与组织取得了联系,10月下旬被派往上海,分配到党中央秘书处工作。1929年5月他参加中央第二期训练班学习,7月学习结业后担任党中央巡视员,为革命事业奔波于南京、北平(今北京)、沈阳、营口、南昌、武汉等地。
1930年7月,张炽在上海鲁班路发动工人罢工时被敌人逮捕。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始终没有承认自己是共产党员,也未暴露组织秘密。1931年2月,敌人以“同情共产党赤色分子”的罪名,判处他5年徒刑,关押在上海槽河监狱。后因该监狱因犯人多容纳不下,他被押解南京中央军人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