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
曾任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兼任广西大学人权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
2019年3月,任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任免信息
2019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消息,聘任张军同志为广西警察学院院长(聘任期三年,2019年3月至2022年3月,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1]
任职经历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广西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广西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广西第四届教学名师、入选广西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兼职教授、《法治快报》社法律顾问团专家组成员,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通讯评审专家,“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特邀报告人。
教学科研
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学家茶座》等报刊发表《论公共利益的合理界定——以最牛的”钉子户“为视角》、《新闻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和平衡》、《法与德的冲突及其法理思考》等学术论文80余篇。
出版《宪法隐私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法理学》(广西师大出版社2004年版,主编)、《一般院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合著)等专著和教材8部。其专著《宪法隐私权研究》被誉为“国内第一部系统研究宪法隐私权的力作”。专著《法律人的理性与沉思》被在《北京日报》理论周刊专文推介。
主持《媒体执业权与公民隐私权法律问题研究》、《民族地区公民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研究》、《广西壮族自治区廉政条例》研究、《市县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培训研究》国家社科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15项,主持和参与完成《一般院校法学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等教育部、自治区教学研究课题7项。其主持完成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廉政条例》(专家建议稿)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廉政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建议稿。
先后八十余次为党委、人大、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干部作法制讲座,自2009年以来还作为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报告团成员参加了广东、新疆辽宁、广西的法治宣讲活动;参与二十多部法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论证、讨论和修改工作。
科研成果
教学成果
1.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2001、2005);
2.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3项(2005、2009、2012);
3.广西高等教育教学优秀论文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2001);
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2012)。
获得荣誉
1.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届教学名师(2011年);
2.入选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10年);
3.入选广西优秀人才资助计划(2009年,原百名优秀学科带头人资助计划);
4.广西法制宣传与普法宣传先进个人(2001-2005年);
5.广西法制宣传与普法宣传先进个人(1996-2000年)。
参考资料 1
- 关于张军同志任职的通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