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恩岳,1962年出生。1983年7月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管理系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1997年10月获国家审计署评为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
2024年7月,庄恩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3]
人物履历
1990年7月至1994年4月任指导司副处长;
1994年4月至1997年1月任科研二室主任;
1997年1月至1998年7月任科研所副所长;
1998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
1999年10月至2001年3月任经贸司副司长;
2001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监事会副局级专职监事、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正局级专职监事、办公室主任;
2003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

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

其他任职
全国青联第八、九届委员,汕头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中国金融作协副主席。[2][4]

出版著作
曾出版《人生的每日忠告》,2020年2月出版《抗疫心灵处方》。[2]
接受调查
2023年12月,庄恩岳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鞍山市监委监察调查。[2]
依法逮捕
2024年6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庄恩岳作出逮捕决定。[5]
开除党籍
2024年7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庄恩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故意将检举材料泄露给他人;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庄恩岳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
参考资料 5
- 参考 1
- 1.6万亿资产央企原副总裁,庄恩岳被查!写过畅销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每日经济新闻-今日头条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被开除党籍 — 今日头条
- 客座教授 — 汕头大学商学院
- 均涉嫌受贿!尹鹏、庄恩岳、戢一鸣、程明被决定逮捕 — 常州武进检察-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