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西省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主管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建制。办公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1][2][0]1952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即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辖有云冈石窟、晋祠、应县木塔等10个文物古迹保养所。[3][4]

山西省文物局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主管山西省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政府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建制。办公地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2][3][1]

历史沿革

1952年3月,山西省人民政府即成立了文物管理委员会,下辖有云冈石窟、晋祠、应县木塔等10个文物古迹保养所。[4][5]

2000年,山西省文物局成为山西省政府直属机构。[5]

机构职责

1.研究拟定全省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法令、规章和规划,制定有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2.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不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革命文物,下同)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价值研究阐释等工作。协调、指导省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3.协调、指导重大考古项目、调查和课题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考古项目的审核、申报、结项验收、评估等。指导、组织全省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承担全省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和调整工作。承担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大遗址保护工作。指导、组织全省考古发掘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考古相关资质、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考古成果研究阐释与转化工作。

4.审核、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文化遗产。

5.依照有关法律、法令,审核、审批和申报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组织、指导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审定全省古建筑维修设计和施工队伍的资质;管理全省文物勘探,对文物勘探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和考核。

6.负责全省博物馆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博物馆职能作用的发挥。

7.检查、指导、协调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督查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对查处盗窃、破坏、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专业性意见。

8.依法对全省可移动文物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全省文物科技保护和科研工作的指导和规划。

10.按规定编制全省文物保护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11.管理和指导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2.负责全省文物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统筹规划文物、博物馆专门人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13.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3]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主要职责
办公室[6]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信息公开、安全、新闻宣传等日常工作;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7]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规划财务处(内审处)[8]组织编制全省文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年度计划;负责全省文物和博物馆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文物资源处(行政审批处)[9]负责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登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制定文物抢救、保护、管理、利用办法;负责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审核、申报和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监督管理;负责文物保护队伍资质、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有关工作。
文物保护利用处[10]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不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革命文物)保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价值研究、阐释等工作。协调、指导省内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考古与大遗址处[11]指导、协调重大考古项目、调查和课题的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负责考古项目的审核、申报、结项验收、评估等。指导、组织全省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承担全省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和调整工作。承担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和大遗址保护工作。指导、组织全省考古发掘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考古相关资质、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考古成果研究阐释与转化工作。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12]负责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制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展览和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计划,并提出年度实施建议;负责组织实施博物馆备案、等级评估、运行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涉外文物交流合作;管理文物进出境、文物拍卖、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展览交流工作。
革命文物处[13]负责全省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登录、管理工作;负责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项目的立项、保护、规划和勘察设计工作;指导革命纪念馆、革命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革命文物研究、展示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
文物督察处[14]负责全省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落实文物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项目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风险等级进行认定;负责文博行业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文物科技处[15]负责全省文物领域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法规,拟订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文物科研项目(课题)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负责推动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全省文物资源数字化保护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文物科技合作项目工作;承担网络安全工作。

现任领导

姓名职务
刘润民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振龙副局长
白雪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振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截至2025年6月[16]

获得荣誉

2021年3月,山西省文物局被授予“2020年度省直节约型机关”称号。[17]

2023年6月6日,山西省文物局、山西大学申报的《考古学(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让基层文保后继有人》入选2023年国家文物局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18]

2024年6月8日,国家文物局公布2023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名单。山西省文物局申报的“探索利用一般债券 创新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路径”案例,荣获“十佳案例”荣誉。[19]

参考资料 19

  1. 首页 — 山西省文物局
  2. 政府机构 — 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 山西省文物局机关 2025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 山西省文物局
  4. 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山西考古博物馆)挂牌成立 — 百家号-山西新闻网
  5. 山西文物事业70年 — 国家文物局
  6. 办公室 — 山西省文物局
  7.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 山西省文物局
  8. 规划财务处(内审处) — 山西省文物局
  9. 文物资源处(行政审批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0. 文物保护利用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1. 考古与大遗址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2. 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3. 革命文物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4. 文物督察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5. 文物科技处 — 山西省文物局
  16. 领导信息 — 山西省文物局
  17. 关于公布2020年度省直节约型机关名单的通知 —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8.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推介案例名单的通知 — 国家文物局
  19. 山西省文物局网站 — 山西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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