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致[1][2][3],男,1967年12月14日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他同时担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主任等职务。孙学致还曾担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助理(2009~2011年挂职)。此外,他还活跃于多个学术和社会组织,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民法研究会副会长等。
人物经历
孙学致的职业生涯始于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在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接受本科教育并获得哲学学士学位。随后,他在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至1996年7月,历任干事、助教。在此期间,他于1993年至1996年2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9月至2012年2月,孙学致继续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深造,最终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自1996年起,他在吉林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部工作,历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以及经济法教研部、民法教研部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2009年至2011年,孙学致作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助理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挂职锻炼。
著作
孙学致的主要著作有《唯契约自由论――契约法的精神逻辑导论》,该书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并于2006年首次发行,后于2007年再版。该作品荣获2008年度北方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一等奖。
论文
他的代表性论文涵盖了广泛的主题,如“未定期限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保证人权利若干问题解析”“由自由达致责任”“合同案件的权利逻辑分析方法”“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权与契约权利”“公平规范的本质”“契约的正义”“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的局限:一个劳动关系的视角”“应修改继承法,扩大继承人范围”“私法内的管制-劳动合同法规范整理”“特约生效要件成就前合同的效力”“论我国法学教育的趋势与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特别要件及其成就前合同效力诠释”“有效保险监管制度的法律建构”“生成于法务与政策之间的裁判理性”“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公民诉权的权利基础”“过错归责原则的回归——客观风险违约案件裁判归责逻辑的整理与检讨”。
所获荣誉
孙学致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了多项荣誉,包括吉林大学2008~2011年度教书育人先进教师、吉林大学2008~2009年度教学成果二等奖(部门法哲学)、中国评师网2009年度中国最受欢迎十大法学教授(211院校类)、吉林大学2012~2013年度教学成果一等奖(法学实践型教学(校内)平台建设)、长春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2009-2014年度)、吉林省政府2009 ~ 2014年度优秀立法咨询委员(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