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主任

妇女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代表

妇女主任

妇女主任是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干部,主要负责宣传农村政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组织诚信文化活动及管理卫健、乡村振兴等事务。日常工作涵盖走访群众、帮扶困难家庭、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协调环境整治等内容。[0][1]妇女代表会每次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换届情况报乡镇妇联备案。[0][2]

妇女主任是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基层干部,主要负责宣传农村政策、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调解矛盾纠纷、组织诚信文化活动及管理卫健、乡村振兴等事务。日常工作涵盖走访群众、帮扶困难家庭、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协调环境整治等内容。[1][2]

妇女代表会每次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换届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步进行。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换届情况报乡镇妇联备案。[1][3]

全国组织

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1]

地方组织

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执行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召开。[1]

基层组织

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1]

推选方式

中国各省分别成立省、市级妇女联合会,负责各地妇女工作。[2]

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专业市场等设立妇女代表会,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代表会按居住区域、单位,由成年妇女选若干代表组成,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会一般每三年举行一次。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1]

机关和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女委员会由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妇女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产生。[1]

干部标准

(一)政治坚定。具备相应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1]

(二)勤奋学习。学习法律、政策、科学、文化和妇女工作业务等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1]

(三)忠于职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努力做出实绩。[1]

(四)作风扎实。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

(五)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办事,廉洁奉公。[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女联合会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或妇女大会决议,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或本村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或村党组织报告,乡镇妇联应指导所辖村妇联等妇女组织开展妇女工作。

(三)乡镇妇联要加强与本乡镇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

(四)加强乡镇妇联、村妇联自身建设,指导和规范在农村灵活设置的各类妇女组织,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提升妇联干部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能力。

主要任务

(一)组织农村妇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宣传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治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教育和引导农村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鼓励妇女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在乡村全面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引导农村妇女依法、有序、广泛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建立完善妇女议事会,组织妇女开展议事协商活动,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四)维护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引导农村妇女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发现报告、联防联动等机制,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和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反对邪教。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性侵、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村。

(五)引导农村妇女发挥培育文明乡风、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中的独特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开展五好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组织农村妇女参加现代远程教育学习。

(六)深入了解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困境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家庭的需求,深化关爱帮扶。

(七)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优秀女干部工作,推动村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八)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和科技示范基地,加强网上妇联建设和线上线下“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

(九)加强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4]

相关事件

2023年10月,网传山东潍坊市潍城区某村书记、某村妇女主任因会议后未关摄像头,致不雅视频流出,引发社会强烈谴责。而后山东潍坊市潍城区纪委已经立案并调查处理。[5]10月8日,山东潍坊市潍城区通报“望留街道两名村干部不雅视频”处理结果,调查认定,胡某、徐某违反生活纪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徐某政务记大过处分并责令辞职。[6]

通报结果
通报结果

参考资料 6

  1. 巾帼大学习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 微信公众平台
  2. 各省妇女联合会 —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3. 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行) — 荆门市政府网
  4. 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5. 山东潍坊村干部曝不雅视频 官方回应:当事人已停职,纪委立案调查 — 新浪财经
  6. 山东潍坊通报“两名村干部不雅视频”事件:胡某开除党籍,徐某责令辞职! — 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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