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鹭平,1953年6月生于福建省厦门市,曾任皖西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2015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随后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夏鹭平被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并被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决定开除党籍、公职。2016年4月,夏鹭平因涉嫌受贿犯罪被提起公诉,9月13日,其受贿案开庭审理。夏鹭平曾任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副校长、安徽建筑大学督导员。
人物履历
1978年,合肥工业大学建工系毕业,分配到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分校任教;
1984年任建筑分校教务处副处长;
1987年任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教务处副处长;
1992年任教务处处长兼计算机系系主任;
1993年6月晋升为副教授;
1994年9月任副院长、党委委员;
2002年6月晋升为教授;
2003年10月,任中共皖西学院委员会副书记、皖西学院院长;
2011年7月,改任安徽建工学院督导员;
2015年10月1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夏鹭平(正厅级)。
违纪被查
2015年7月24日,夏鹭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5年9月21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依法逮捕
2015年10月10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正厅级)决定逮捕。
经初步侦查查明,夏鹭平在担任皖西学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支付、增加工程量、工程决算审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
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中共安徽省纪委对安徽建筑大学原督导员夏鹭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夏鹭平在任皖西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项目和支付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收受礼金;违反财经纪律,主导校内有偿集资,负有领导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夏鹭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共安徽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夏鹭平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停发退休待遇,待司法判决生效后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社会兼职
主要作品
自参加工作以来,先后讲授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力学、统计学等多门课程,具有该方面的专长,并先后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主持的"工程本科教学工作评建的组织与实施"教研课题,获2001年省教学成果二等奖。
发表在《Aerospa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航空航天工程科学技术)VOL.5(NO.5)上的"Three-dimensional thermoelastic section for laminated cantilever cylindrical shell"(圆柱状的热塑塑料三维悬臂层积塑材)一文被ISSN.1270-9638收录。发表在《中国矿业大学学报》NOL.30(NO.1)上的"梯条状态变量法分析弹性地基极的动力响应"一文被ISSN0.1000-1964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