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乡

黑龙江省密山市和平乡

和平乡

和平乡为一地名,在我国黑龙江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青海省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和平乡隶属密山市管辖。位于密山市东部2.5千米处,北与裴德镇、兴凯镇毗邻,东与兴凯农场12连相望,南与知一镇相连,总面积为124平方公里,乡政府设在幸福村,距市区1公里。该乡总面积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8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占60%左右,是密山市主要水稻产区。乡办工业有化工、陶瓷、纸箱、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382万元。

和平乡为一地名,在我国黑龙江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青海省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同名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影响,以及当地政策规划不同,在发展建设方面,各个乡镇存在差别。

乡情概况

和平乡隶属密山市管辖。位于密山市东部2.5千米处,北与裴德镇兴凯镇毗邻,东与兴凯农场12连相望,南与知一镇相连,总面积为124平方公里,乡政府设在幸福村,距市区1公里。该乡总面积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8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占60%左右,是密山市主要水稻产区。乡办工业有化工、陶瓷、纸箱、制砖厂和煤矿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4382万元。

区划沿革

1947年秋,隶属东安区管辖。1948年增设东兴区,1950年9月改为第十三区。1956年3月,撤区划乡,分设和平、新农、新建、三人班、红旗5个乡。1957年8月,将三人班乡改为东明乡。翌年1月,将红旗乡并入东明乡。1958年8月,成立和平人民公社。1961年9月,将永胜、和平等10个生产大队划归新设立的双胜公社管辖。1984年4月,改为和平乡,同年11月改设和平朝鲜族乡

行政区划

和平乡共有12个行政村(幸福、东风、东升、三人班、农场、庆余、东兴、新城、庆合、新建、新田、新立),其中4个朝鲜族村(东明、光明、兴光、东鲜),全乡共70个自然屯。全乡总人口到2005年底为18696人(男9474人、女9222人),其中农业人口17921人,非农业人口775人。民族由汉族朝鲜族满族回族蒙古族组成。朝鲜族人口4850人,是全市唯一的一个朝鲜族乡镇。

自然资源

和平乡辖境地处穆棱河裴德河二河之间的冲积平原,土壤肥沃,素称“鱼米之乡”。和平乡有二大资源,一是水资源,流经和平乡的青年水库二、三、四干渠,总长36千米,灌溉面积2800公顷,穆棱河灌区总长26公里,形成了东鲜一、二干渠排灌网,二大灌区灌溉了全乡八万亩水田。还有大小泡子360公顷,这些泡子发展了全乡的养鱼事业;二是草原资源,全乡有草原面积153.3公顷,主要分布在东明以东和穆棱河河套内,适用于养牛和畜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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