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云,女,河南周口郸城人。2014年12月13日17时,周秀云在与警察冲突中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人物事件
相隔几米不知妻子死活
网上照片中被踩头发的女农民工周秀云来自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47岁。据其儿子王奎林回忆说,当时周秀云在工地门口抱着警察的腿恳求放了她的丈夫王友志,在此期间便遭遇拽头发、拧脖子等暴力侵害。“那个警察把我妈的头狠命往下按,脸都贴到肚子上了”,后来母亲便仰面躺地长达1个小时。一名身材偏胖的警察用脚踩着母亲的头发,并指责她“装死”。
“相隔不过几米,我不知道妻子的死活,更不能上前救助。”王友志说,警察把夫妻俩塞进同一辆警车,由于是背铐,他只能用腿拱一拱妻子并呼喊着她的名字,但此刻妻子已经没有任何反应,当时是昏迷还是已经死亡,王友志也说不清楚。王奎林说,13日当天最低气温零下11摄氏度,母亲在地上躺了1个小时。
被民警用鞋暴打满脸血
王友志说,他在派出所的卫生间内遭到了殴打,“他们抓着我的头发,用脚往死里踢我”,此后,在办公室又有民警用鞋对他头部左右开弓,打得他头晕目眩、满脸是血。每每谈到此他便失声痛哭。据王奎林说,他和另外两个老乡,也被派出所的民警教训一通,腰背上的淤青六七天后才散去。
王友志目前住在武警山西省总队医院的普外科。在医院12月22日出具的检查报告单上显示着“左侧第6-9肋骨骨折”的检查结论。
最让公众感到震惊的是,47岁的周秀云在此事件中殒命。“妻子靠着墙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我请求警察帮忙照顾,但没有人理我。”王友志被关进派出所的留置室,妻子就在门外不足两米处的地板上坐着,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不省人事,却无能为力。凌晨3时许,他在派出所内接到了妻子死亡,遗体已被送至太平间的通知。
值班民警称网民被误导
疑似“民警脚踩女农民工头发”的照片引起网民极大愤慨,但由于是手机拍摄照片清晰度不高,头发是否被脚踩无法辨认。
“在公众场合民警绝不可能有上述行为。”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值班民警刘金润言之凿凿,他说网络照片的拍摄角度是从当事民警侧后方拍摄,因此产生了脚踩着妇女头发的视觉误差,而且上传者断章取义故意误导广大网民。
死者周秀云的外甥媳妇王星星提供了一段时长3分44秒的视频录像,不但能看到头发被民警踩在脚下,还能看到民警先左后右换脚踩的细节。
“相关部门十几天也不立案,却一味要求做尸检,这种做法我们不能接受。”王星星说
事件经过
【前夜】最后一次为丈夫打洗脚水
2014年12月12日晚7时,47岁的周口郸城农场职工周秀云提着一个塑料桶去接热水,然后回来为丈夫王有志洗脚。
与她同岁的丈夫王有志也是郸城人,但在离农场不远的另外一个乡,两人婚后都在农场工作。
“我们和农民还是有些区别,我们户口都是城镇户口,再者种的地都是国家的,每年都要给国家交钱,住的房子也是农场统一建的,但我们自己也要掏钱,现在农场效益不好,我们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出来打工挣钱。”王有志说。
伴随着大女儿王倩和小儿子王奎林的先后出生,王有志开始常年外出打工。他做木工活,主要在全国各地的建筑工地上支壳子(一种建筑用的木制工具),早前去了东北、湖北、湖南,最近两三年,他在山西比较多。
他说,前些年,周秀云要在家里照看上高中的儿子王奎林,她包了家里的十来亩地,春种秋收,全靠她一个人。王有志说:“她身体很好,没生过什么病。”
去年,周秀云的大女儿王倩中专毕业后也开始到郑州打工,儿子王奎林上到高中二年级也不愿再上,这样她就带着儿子一起跟丈夫到了山西,与丈夫到工地上干活挣钱,她与丈夫、儿子,还有儿子的另外两个同学组成了一个“小组”。
在工地干活期间,周秀云对丈夫照顾周到。“她每天晚上给我打洗脚水,早上打洗脸水,不让打她都不愿意。”王有志说。
没想到,12月12日会是她最后一次为丈夫打洗脚水。
【讨薪】“这边的工资太难要了”
安顿丈夫洗完脚睡下,她把自己和丈夫、儿子的衣服都抱到楼下去洗。
躺在床上,王有志并未很快入睡,他与另外几名工友闲唠。山西比河南冷,他们想尽快把工地欠的八万多元工资要出来后返乡。“年前没几天了,都不出去了,过完年再找活。”工友们抱怨,“这边的工资太难要了。”
王有志他们打工的工地一共有三个小包工头,其中两个已经结清了工资,只有一个还欠八万多,“他一直拖着说没钱,说上边的大老板不给他结。”
这是一个三层的简易集装箱房,王有志他们住在三楼的一间集体宿舍内,11个工友中只有周秀云一个女工,她与丈夫居住在最里边靠墙的地方。大河报记者昨天隔着门缝朝里观望,上下铺的铁架铁床,一只红色皮箱及衣物堆在上面一层,床上的被褥凌乱地堆在一起。而这间宿舍的门口及窗口也已被封条封死。
当晚8点30分许,周秀云洗完衣服,她远在郑州打工的大女儿王倩给爸爸打了个电话,周秀云随后过来接电话,她本来也有手机,但已欠费一个多月了。
王奎林说,前一天晚上9点多,他还在玩手机玩游戏。两天前,妈妈给了他2500元钱,让他买了这部新手机。“她身上的1万多元钱是俺爸前几天要出的一部分工资,但大头还没要出来,俺爸临睡前还向我交代明天去项目部再问问。”
【矛盾】儿子讨薪,与保安起了冲突
12月13日早上,一行人步行来到一个名叫“小马(音)”的市场附近吃过早饭。王奎林与另外三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也已起床,约着去买手机了。“前几天看奎林买新手机了,他的高中同学孟林也要买。”王有志说。
回到宿舍,王有志与另外几个工友开始玩牌,打麻将。周秀云就一直站在丈夫身后看,他们打得也不大,输输赢赢也就是十元八元,因为不干活,他们又很少出去,这些天他们一直都是一天吃两顿饭。
下午3点多的时候,王奎林与另外三个小伙子也回来了,从一家医院院内穿过,避开龙城大道的车流,王奎林第一个跑到了他们平时干活的工地门前,而另外三人因车流所隔晚过来五分钟左右。
昨天,这个名为“山西四建集团经贸·龙瑞苑工程”字样的大门已经上锁,大河报记者赶到时,几名保安表示:“工地放假,谁也不让进。”
王奎林向大河报记者回忆当时的情况。他说,那天下午4时许,他像往常一样推开虚掩着的工地铁大门,一脚刚迈进去,一个光头保安从大门口的保安室内冲过来把他一把拉了出来说:“谁让你进的?”
王奎林说:“我进去要工资哩,你咋不让我进?”保安说:“工地有规定,不戴安全帽不让进。”
“我在这儿干活好几个月了,就在这工地里住,现在又不干活,我们等着要工资,戴啥安全帽?”王奎林感到奇怪。
王奎林硬要往里进,光头保安不让进,俩人刚开始相互推搡,继而开始肢体冲突。“他打我一拳,我打他一拳,都不重,后来他上来掐我脖子,指甲把我脖子划了一块,你看。”昨天上午,王奎林指着自己红肿的脖子对大河报记者说。
随后赶到的王奎林的三名工友及保安室内出来的几名保安很快就将俩人劝开,光头保安用对讲机向队长报告:“有人在门口打我们保安了。”而王奎林也给爸爸打电话说:“我在门口被保安打了。”
【激化】民警赶到现场开始抓人
王有志并没太把儿子的这个电话当回事,他甚至还坚持打完了手中的那把牌。
周秀云却慌了,她一听说儿子挨打了,就一路小跑赶了过去。从宿舍到工地大门口也就几百米,周秀云几分钟就到了,据推断,当时的时间可能是下午4点10分左右,随她一起赶到的还有另外一名工友。
据王奎林回忆,当时母亲先是找到自己问了情况,然后就开始与保安理论:“我们在这儿等着要工资,为啥不让进?”这时,父亲王有志也与另外几名一起打牌的工友赶到了大门口,与保安理论起来。
随后,保安队队长从屋里掂根橡皮棍也出来了,说:“不行就报警吧?工地有规定,没有安全帽坚决不让进!”
讨薪的工人同意了保安队长的提议,一致要求他报警。
110的出警人员差不多快5点才到。“是一辆白色轿子警车,从车里下来3名警察,都穿着警服,我当时在保安室里和光头保安等着警察处理,我爸妈和他们都在外面。”王奎林回忆说。
王有志回忆说:“一个警察下车后先和保安队长说了几句方言,然后过来谩骂着说,‘对你们这些犯罪嫌疑人就不能态度好’,一边骂,一边就把我摁到地上要用手铐铐,我老婆看见警察铐我,就过来拉,一名胖警察就用手抓住她的头发往地下拉,当时场面很混乱,我是第一个被警察铐住塞进车的,他们让我半躺着头朝下,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爸爸被摁到地上铐起来时,王奎林已经从保安室跑了出来,他看见妈妈正被一名胖警察抓住头发往地上摁。“我妈妈一边挣脱,一边抓住警察的衣服。对方就骂着说‘还敢打警察’?就把我妈狠狠地摁到地上,我妈抱住他一条腿,他就一只手抓住我妈头发,一只手拧我妈的脖子,把我妈拧躺倒在地,我妈就不再动弹了,随后他用一只脚踩住我妈的头发,然后开始打电话,我这时已经和另外两名工友先后被推到了警车上,我们三个坐后排,我爸半躺在中间坐和前排坐之间,我从窗口往外看到我妈躺地上不动了。”王奎林回忆说,自己当时还拨打了“110”。“我说‘警察打人了,你们管不管?’,可还没等110回复,车内一名警察过来打我一耳光,叫我‘老实点,到所里再收拾你’,我赶紧把手机装起来。”
【证据】整个冲突过程被手机拍下
王奎林的说法得到了一份视频录像的印证,这份视频是和他一起买手机的孟林拍的。他先是用新买的手机拍,但很快被警察发现,并与另外几名工友一样,被警察抢走了手机,他就用以前的旧手机断断续续地拍。
“他一边骂一边把我婶往地上摁,然后蹲那儿用膝盖顶住我婶肚子,一只手抓住我婶头发,一只手往一边拧我婶的脖子,后来我看我婶躺地上不动了,警察就用一只脚踩住我婶的头发,我婶一直躺地上不动,他踩一会还换了只脚继续踩,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又过来一辆车下来几个警察才把我婶抬起来扔到警车上,当时我婶不动了,脚在外面,他们就又朝里推了推,推进去之后开着车走了。我一边拍视频一边躲着警察,他们不断追着我要手机,我跑得快,屏幕都撞树上撞碎了。”孟林昨天下午对大河报记者说。
【死讯】周秀云直挺挺被人抬着走了
龙城派出所离工地不远,十几分钟后,警车开进派出所院内,周秀云第一个被两个人抬着扔在地上,一名警察还朝她踢了一脚说:“装死装哩还挺像哩。”
王有志紧随其后被拉下警车,他跑过去想看看周秀云的情况,可警察不让,直接把他拉进一个房间,紧接着进来十几个人,“有的穿警服,有的没穿,他们有的用鞋底子朝我脸上嘴上打,有的用手朝我身上乱打,也不知道打了多长时间,打得我眼里冒血,他们才把我手铐解开,让我自己去洗”,王有志昨日指着自己的脸对大河报记者说:“你看我这脸,现在还肿着,我拍了片子,肋骨打断了四根。”
接着被拉下警车的王奎林先是被拉进厕所内脱掉鞋子,抽掉皮带,“十来个人轮流把我打倒在地乱打,我抱住头,也不知道打了多长时间,后来把我关进一个小屋里,我听见我爸拍着门喊我‘出大事儿了,你妈不中了’”。
当晚7时43分,王有志隔着玻璃门看到两个人抬走了直挺挺的周秀云,“这是我见她的最后一面”。
第二天凌晨4时许,王有志和王奎林被带到派出所附近的一个小宾馆内并被告知:“周秀云死了。”
当天早上天色微亮,王有志和儿子王奎林被警方带着赶到武警医院太平间,看到了赤裸裸躺在冰柜内的周秀云:“她上半身全是紫青,眼还睁着。”王有志说。
昨日上午,一个太原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与两个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医院病房称,已立案调查此事,涉事警察已被控制。
昨日下午5点左右,包工头也过来协商工资事宜,称将尽快结清。[1]
官方处理
涉案民警被捕
记者12月30日从山西省太原市相关部门了解到,针对该市小店区发生的“12·13”案件,12月30日凌晨,太原市检察院已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仍在依法进行中。
据太原公安部门此前通报,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在处置“龙瑞苑”工地纠纷警情期间,发生一起非正常死亡案件。
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围绕周某死亡和王某控告公安民警在派出所殴打致其肋骨骨折问题,先后询问了派出所民警、民工、“龙瑞苑”工地保安等相关人员22人,调取了医疗部门救治记录资料,调取和分析了执法记录仪、“龙瑞苑”工程项目部监控视频资料,组织了辨认,并走访了附近群众,已获取部分违法犯罪证据。据此,市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某以涉嫌滥用职权罪批准逮捕。
太原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督察部门在案发后及时启动了调查机制,对涉案人员和违反公安机关纪律的民警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对涉嫌犯罪的将移交检察机关查处。
专案组介绍,根据法律规定,尸体解剖检验是查明死者周某死亡原因的必经程序。为了保证公开公正,专案组按照家属意愿,为其提供了几家异地权威司法鉴定机构供选择,也同意由家属选择其他合法机构进行鉴定,目前正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争取其尽快同意进行尸体解剖检验,以便早日查明真相,给死者以告慰、给罪犯以严惩、给社会以公正。
警方道歉
2015年1月2日晚,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召开“12·13”案件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长汪凡代表太原市公安局对死者表示沉痛哀悼,向受害人家属和社会诚挚道歉。[2]
周秀云死因查明 民警涉故意伤害
1月29日,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根据对“12·13”案件死者周秀云的尸体检验及法医病理学检查结果,结合现有案情资料、病历资料、毒物化验结果综合分析,认为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而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据此,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民警王文军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致死)继续侦查。[3]
控告书
核心提示丨昨天上午,死者周秀云的家人与三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下午,律师与几名被打讨薪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控告书”,控告的人员多达32人。此前,周秀云的尸检工作也已结束,结果预计本月月底前出来。
动态1
尸检结束,家属全程见证
1月5日下午,在太原武警医院太平间的冰柜内躺了20多天的周秀云被抬出医院,在太原另外一家医院的解剖室外,周秀云的丈夫及儿女被挡在门外。
据悉,受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刘良教授一行八人鉴定团队,负责对周秀云非正常死亡原因及王有志损伤程度进行检验。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见证,并对尸体检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考虑到该案的影响重大,检察机关在依法委托鉴定单位和鉴定人过程中,征得了当事人的同意。家属最终从多家鉴定机构中选中了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在解剖现场的死者的外甥晋心锋在接受大河报记者采访时说,“我进去全程见证了尸检,当天下午2点多开始解冻进行尸检,但由于尸体冰冻时间太长,解剖进行到3点多的时候,中断了一个多小时,直到当晚的7点多才解剖完。”
动态2
公益律师团提交刑事控告书
河南讨薪女农民工命丧太原后,大河报最早将此消息见诸报端,并派记者第一时间赶往太原对此事追踪报道,全国各地不少热心律师通过大河报记者与受害者家人取得联系。昨天上午,周秀云的家人与多名公益律师签订委托书,委托几名律师组成律师团共同代理该案件。三名律师分别是: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山东泉舜律师事务所的王道刚,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团抵达太原后进行多方调查取证。
昨天下午,几名律师带着王奎林、李康等多名在派出所被殴打的农民工赶往山西省检察院,提交了一份名为“请为被警察打死的讨薪女工周秀云讨回公道”的刑事控告书。昨天下午,山西省检察院依法受理,在这份控告书上盖上了公章。
控告书中涉及32人
在控告书中,大河报记者看到,被控告的人共有32人:被排在第一位的是王文军,目前已被批捕的他原是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现以滥用职权罪被羁押。
第二个被控告的是郭铁伟,原太原市公安局龙城派出所警察,被羁押的罪名同样是滥用职权。
大河报记者在控告书中看到的人员共有32人,“还在搜集另外2人的证据。”律师说。
要求依法追究32名人员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刑事责任。
○认为两名民警涉嫌故意杀人
控告书中称,现有证据足以认定,被控告人王文军,在2014年12月13日17时许把周秀云殴打倒地,当时旁人无法实施救助,周秀云随时死亡的后果常人可以预见。
王文军一直踩着周秀云头发,周秀云被急救中心确诊18时27分死亡之前一直拒绝施救,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
其行为与周秀云死亡有因果关系,由故意伤害转化为故意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他对周秀云死亡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参与了王文军对周秀云的殴打,对周秀云共同负有及时施救义务,因未施救,放任她死亡结果的发生,对周秀云死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罪。因负次要责任,系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两人故意杀人罪刑事责任。(律师认为,根据以上证据和事实,尸检可能会更精确地确定周秀云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时间,不影响本罪立案。)
○认为多名警察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
包括所长在内的多名警察
控告书中称,郭铁伟在派出所内用脚踹断王友志6根肋骨,达到追究故意伤害罪的伤情立案标准,是主犯,王文军协助属从犯。
法律依据
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故意伤害罪刑事责任;情节恶劣,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控告书中称,民工讨要工资,警察在明知他们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王文军、郭铁伟、所长张某(负有领导责任),以及龙城派
出所的其他多名警察,仍然对四名被害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11小时,并有背铐、殴打等情节。
法律依据
都应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追究非法拘禁罪。以上人员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刑事控告书3方面诉求
要求依法追究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玩忽职守责任。
两名当地检察长
控告书中称,从2014年12月13日周秀云死亡到12月26日立案,其间13天。小店区检察院、太原市检察院已在12月13日接到小店公安分局报案、14日接到周秀云家属报案,取得了录像、证人证词、视频截图等,12月16日得知王友志被武警医院诊断为被打断三根肋骨(后证实为6根),按常理至迟应在12月20前立案,但未立案。直到12月26日网络第一次大规模传播周秀云被踩头发和拽头发的视频后,才于当日匆匆立案,且是按与涉嫌犯罪事实相去甚远的滥用职权罪立案。
法律依据
以上不依法履责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属于严重的玩忽职守。小店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宏亮、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应当依法予以追究。
要求提请上级检察院决定本案由河南省检察机关管辖。
控告书中称,本案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四类犯罪,涉及人员多达32人,属于重大犯罪案件。
为保证案件依法公正办理,应当由检察机关管辖。因太原市检察院严重不履责,不能保证案件后续依法办理,不应当再由其继续管辖本案。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周茂玉从1991年起在山西省检察院任职,位至反贪局局长、党组成员,2012年经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太原市检察院检察长。
由于担心由山西省检察院管辖本案也难以做到公正办案。控告人请求山西省检察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指定被害人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的检察机关管辖。
参考资料 3
- 太原:“讨薪女子命丧派出所案”涉案警察被批捕 — 凤凰
- 太原公安局长向讨薪致死受害人家属和社会道歉 — 腾讯
- 周秀云死因查明 民警涉故意伤害 — 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