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叶麐早年加入同盟会,参加辛亥革命和保路同志会起义,担任督队官。后又到重庆与熊克武、张培爵、黄复生等人协商组织学生军北伐。
叶麐1917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1921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在北大期间,参加“五四”运动,游行中被捕并被关押,其间发表了《无强权主义及无强权主义学说》的白话文章,深得校长蔡元培重视。
1921年11月赴法国里昂中法大学留学,专攻心理学,1929年获法国里昂大学文学院哲学系获文学博士学位。同年应邀到巴黎大学心理研究所从事研究。
1930年回国,历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四川大学、中央大学医学院等校教授、系主任、教务长和代理校长。
1934年6月20日叶麐与邓昭仪女士结婚。
1935至1936年,赴欧美各国考察文化教育,并研究西方文艺心理学。曾担任中法、中比、中瑞文化协会理事长。
1937年,叶麐任四川大学教育系主任时,担任左派学生组织“文艺研究会”的导师,保护和资助进步学生蔡天心、邱觉新、袁丙生等人。
1946年3月12日,四川大学发生“三教授案件”,李相符(中共党员)陶大镛(民盟盟员)彭迪先(民盟盟员)遭迫害。叶麐以代校长身份前往查究,积极保护进步教授杨东莼(解放后曾任华中师院院长、民进中央副主席)罗髫渔、陶刍尧等人。
1952年院系调整,任西南师范学院教育系教授,担任中国心理学会常务理事。
主要成就
叶麐早年与吴宓为友,唱和诗词。曾作《轻梦词》六十余首,发表于《大公报·文学副刊》。吴宓先生在《空轩诗话·三十八·叶麐》中对其评价甚高。吴宓先生曾经有诗赞叶麐:“写就新词倾一世,得君方信文人贵。”
出版著作
叶麐主要著作有《兴趣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纲要》、《青年发展的因素》、《儿童心理的演进》等。
译著有小说《阿朵耳夫》“Adolphe”等。
学术论文有《诗人与心理学家》《人底心理活动是否是人的高级神经活动》、《从心理学观点论小说中景物的写法》、《导师与学生间的距离》、《施行导师制中学生应有的态度》、《谈诗朗诵》、《文学中传达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