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厦门市思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思明区位于厦门市南部,境域北纬24°26′~24°28′,东经118°03′~118 °13′,由厦门本岛南部和鼓浪屿全岛组成,北面与湖里区毗邻,东、西、南面与小金门诸岛及漳州市隔海相望,总面积84平方公里。

厦门市思明区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理信息

思明区位于厦门市南部,境域北纬24°26′~24°28′,东经118°03′~118 °13′,由厦门本岛南部和鼓浪屿全岛组成,北面与湖里区毗邻,东、西、南面与小金门诸岛及漳州市隔海相望,总面积84平方公里。

思明区周围海域宽阔,港域面积达275平方公里,港阔水深,外航道水深达12~25米,宽1000米以上,可通航10万吨级船舶;内航道水深大部分在10米以上,局部8米,宽数百米,可通万吨级船舶港区岸线长234公里,其中深水岸线43公里。港外有大金门岛、小金门岛、大担、浯屿等一系列岛屿组成天然屏障,港内风浪小,可建万吨泊位约40个,最大可建10万吨泊位。港内潮差达4~6米,落潮流速大于涨潮流速,泥沙淤积少。地处亚热带,终年不冻。年平均雾日30.8天,对航行影响不大。

思明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丘陵、台地、平原依次向海岸过渡。思明区由于面积小,河流短小且直接入海,岛内水资源总量小,不能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成为向厦门岛供水的主要水源。花岗岩丘陵、山地和沙滩,为旅游提供自然资源。[1]

行政区划

明末清初(1650年),郑成功为了抗清复明,驻军厦门时,把厦门改为思明州(蕴含“思念明朝”之意);民国初年,建制设“思明县”。

新中国成立后,厦门市划分行政区域时,为了纪念民族英雄郑成功,设立思明区。

现思明区系2003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厦门市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由原开元、思明、鼓浪屿三区整合而成。[1]

主要职责

1、执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思明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部门

政府办

发展和改革局

教育局

科技和信息化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局

商务局

文化和旅游局

卫生健康局

退役军人事务局

应急管理局

审计局

统计局

市政园林局

城市管理局

行政审批管理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访局

工业园区管委会[2]

街道办事处

鼓浪屿街道

鹭江街道

中华街道

厦港街道

开元街道

筼yún筜dāng街道

梧村街道

嘉莲街道

莲前街道

滨海街道[2]

参考资料 2

  1. 思明区概况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 机构设置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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