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郡是中国古代的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其历史跨越了西晋、东晋、南朝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陈、隋朝和唐朝等多个朝代。南康郡设立于晋太康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雩都县,南康郡领六县,后经历多次更迭,包括更名和迁移治所。唐朝时期,南康郡曾多次更改为虔州。[1][2]
建制沿革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设置相当于设区市一级的行政机构——庐陵南部都尉。
晋元康元年(291),南康郡改属江州都督府。
南朝宋永初元年(420),改南康郡为南康国;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南康国复为南康郡。
隋开皇九年(589),南康郡统县四,户一万一千一百六十八,改南康郡为虔州,隶洪州总管府。所辖赣县(旧称南康县,大业初更名)、虔化县(原宁都县开皇十八年改名)、雩都县(平陈后新置)、南康县(原赣县大业初更名),分别辖有储山、石鼓山、金鸡山、廪山等地理标识;大业元年(605),虔州改为南康郡。
唐武德五年(622),南康郡复称虔州,仍隶洪州总管府;天宝元年(742),虔州复为南康郡;乾元元年(758),南康郡又复改为虔州。[3]
南康太守(282年—385年)
南康相(385年—490年)
- 王歆之,宋文帝时在任。
- 沈肃之,宋明帝时在任。
- 戴凯之,宋明帝时在任。
- 刘勃,宋明帝泰始四年以前在任。
- 刘休,宋明帝时在任。
- 颜师叔,南朝宋时在任。
- 刘绘,齐武帝时在任。
- 王逡之,齐武帝时在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