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壄县

南壄县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50万分五军战五岭,使尉屠睢将五军,其中一军守庾岭界,置南壄县(故治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江南岸)。隶九江郡,管辖今天江西赣南大部分。[0]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

秦始皇帝三十三年(前214),秦发大军50万分五军战五岭,使尉屠睢将五军,其中一军守庾岭界,置南县(故治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江南岸)。隶九江郡,管辖今天江西赣南大部分。[1]

地方简介

汉高祖元年(前206),南壄属楚。四年(前203),改九江郡为淮南国,南壄隶之。五年(前202),汉灭楚,南壄始隶汉。

汉高祖六年(前201),置豫章郡(治南昌),析南壄溢浆溪置赣县,析雩山以南置雩都县。南壄属豫章郡,此时南壄县辖今江西南康、大余上犹崇义信丰龙南定南全南等地。

西汉末年(9~23),改豫章郡为九江郡,南壄属之。

东汉建武元年(25),九江郡复名豫章郡,南壄改为南野,南野县属豫章郡。

兴平元年(194),分豫章郡置庐陵郡,南野县属之。

三国吴嘉禾五年(236),析庐陵郡置南部都尉(治雩都),南野县属之。

晋太康三年(282),罢庐陵南部都尉,置南康郡,治于都,将南野并入南康县

参考资料 1

  1. 建置沿革 — 赣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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