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酸乙酯,无色至浅黄色、带花生香气的油状液体。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配制各种食品香精。
理化性质
来源与制法
毒理学依据
①GRAS:FEMA 2411。
②ADI:0~1mg/kg(bw)(FAO/WHO,1994)
用途与注意事项
调香用香料。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配制各种食品香精。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1.7mg/kg;酒精饮料,3.0 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3.7mg/kg;糖果,17mg/kg;焙烤食品,17mg/kg;胶冻及布丁,44mg/kg;胶姆糖,39mg/kg。用于仿制梅、乳酪、椰子、坚果、肉豆蔻等香精。在香料中可作为调和剂。
鉴定方法
香气鉴定。[1]
参考资料 1
- 盖德化工网:十二酸乙酯 — china.guide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