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专业(medical speciality)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专业。它是通过科学或技术的手段,处理生命的各种疾病或病变的一种学科,也是促进病患恢复健康的一种专业。学制一般为3年、4年、5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或理学学士学位,工学学士学位。[1][6][2]
中国的现代医学教育起源于清末时期的教会医学校,最早是聘请国格拉斯哥大学外科学硕士、来华传教士德贞到北京同文馆科学系任教授,讲授医学。民国时期,创办了浙江省立医药专门学校。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大学令》,北洋政府颁布了《文官高等考试令》《修正大学令》等法律文件。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开始大量发展3年制的医学专科。1966年-1969年,医学院全面停止招生。1978年,部分医学院恢复8年制招生。21世纪以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根据《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确定的目标,逐步批准部分学校试办8年制医学教育。[7][8]
截至2023年6月,中国医学专业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等类别。中国医学专业的目标是培养能够从事临床医疗、教学、医学研究、医学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截止2023年6月,全国开设医学专业的大学有291所。[9][10][11][6]
1894年-1949年
中国现代医学教育的起源于清末时期的教会医学校。1865年,清政府聘请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外科学硕士、来华传教士德贞到北京同文馆科学系任教授,讲授医学,揭开了中国自办现代医学教育的开端。[8]
1881年,李鸿章创办北洋施药局招收学员,这是中国以政府名义办理西医教育之开端。1894年,李鸿章建立了天津医学堂,学制为4年。它是中国最早的西医学校。[12][7]
1902年,清政府颁布了《壬寅学制》。《壬寅学制》将医学归入艺科,属于高等学堂等级的大学预备科,学制为3年。不够充备而未实行。1904年重新拟定、颁布并实行了《癸卯学制》。它采用日本帝国大学的制度,医学属于与经学、政法、文学、格致、农、工、商等科平行的分科大学之一,学制为4年。[7]
1911年,中华民国政府创办了浙江省立医药专门学校。次年,中华民国教育部颁布了《大学令》,将医科列为与文、理、法、商、农、工平行的7个分科之一,取消清朝设置的高等学堂,改为大学预科。修业期限为预科3年,大学4年。[7]
1915年,北洋政府再一次颁布《文官高等考试令》,规定将药科、医科教育纳人政府高等文官考试制度。这标志着中国现代医学教育已经开始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8]
1917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修正大学令》,它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学制定型化的标志。根据《修正大学令》,具有文、理两科的属于大学,而具有法、医、农、工、商等五科之一的设立为单科大学。[7]
1922年,北洋政府教育部取消了医学预科,医学专科学制为3年,医学本科学制为5年。同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学校系统改革草案》,规定大学采用选科制。[7][3]
1924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了《建立大学条例》,各医学院校的课程很不统一。[3]
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成立了国家医学教育委员会。[8]
1935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颁发了《大学医学院及医科暂行课目表》和《医学专科学校暂行课目表》。[12]
1941年,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医学院暂行科目表》,对医学院校的学制和课程体系作出了统一的要求。同年,对这一科目表进行了修订,将医学本科学制改为6年,并规定特定学年的课程结束之后要进行两次阶段性考试。[7]
1949年-2023年
1951年10月,新中国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开始大量发展3年制的医学专科。并仿照前苏联的经验,将医学院设为独立院校。1955年教育部将医学专科、医学本科的学制统一调整为3年、5年。[7]
1962年,卫生部决定将11所医药院校的修业年限改为6年。1963年《高等学校通用专业目录》颁布,其中医科的专业数为10种。[7]
1966年-1969年,医学院全面停止招生。1970年,医学院校恢复招生,实行“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招收“具有二年以上实践经验和初中文化程度”的工农兵进入高等院校学习。[7]
1977年,原国家教委对医学院校专业和学制设置进行调整,规定医学专业共设9个门类57种。主要有3年制专科、4年制和5年制的本科。1978年,部分医学院开始试行学分制。同年,部分医学院恢复8年制招生。[7]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根据《中国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所确定的目标,逐步批准部分学校试办8年制医学教育,并且教育部已批准中国一批高校试办八年制医学教育,但要求被批准高校自批准之日次年起停止招收7年制医学专业,已招收的7年制学生可通过二次选拔,进入8年制医学教育学习。[7]
学制学位
医学专业学制有3年、4年、5年。其中医学专业专科学制为3年,医学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将修学年限分为4年、5年。各高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按照实际情况制定课程学分和技能训练的基本要求。对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的学生,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授予医学学士或理学学士、工学学士学位。[2][13][14]
培养目标
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培养标准四个部分。[15][16]
以五年制临床医学类培养目标为例,医学本科生应当具备较为系统的医学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初步从事实践活动的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毕业生作为一名医学从业人员,必须有能力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必须能够在日新月异的医学进步环境中保持其医学业务水平的持续更新。[15][16]
以长江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的培养目标为例,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应当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工作;达到国家卫计委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及本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临床工作水平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水平,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17]
以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基础医学博士为例,基础医学博士应当具有扎实厚重的基础医学理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宽阔的国际视野;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基础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科学研究的能力;熟练掌握与研究方向有关的各项技术,具备医学科技文献检索能力,并具有追踪本专业新进展,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对所做研究的课题有较深刻的理解并掌握发展动向;培养具有创造性科学思维能力,能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并掌握基础医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与研究方向有关的专业技术,解决从理论到实践中的科学技术问题。[18]
知识要求
以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为例,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应当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和科学方法,并能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掌握生命各阶段的人体的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的心理状态;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原因,认识到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到预防疾病的重要性。;掌握生命各阶段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掌握正常的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的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的医学知识;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知识,掌握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筛查的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的有关知识;掌握临床流行病学的有关知识与方法,理解科学实验在医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掌握中国中医学(民族医学)的基本特点,了解中医学(民族医学)诊疗基本原则;掌握传染病的发生、发展以及传播的基本规律,掌握常见传染病的防治原则。[15]
总体框架
医学专业分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中西医结合类、药学类、中药学、法医学、医学技术类。虽然每一个大类的课程体系不同,但也存在相同的课程,例如,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专业实习实践以及毕业论文。[11]
| 类别 | 名称 |
| 基础医学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医学教育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课程、医学教育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9][11] |
| 临床医学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生物医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公共卫生课程[11][19] |
| 口腔医学类 | 口腔基础医学课程、口腔临床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基础医学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课程、自然科学课程[11][19] |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预防医学课程[11][19] |
| 中医类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学经典课程、中医临床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预防医学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11][19] |
| 中西医结合类 | 科学方法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课程、中医学基础课程、中医学经典课程、中医学课程、西医学临床课程、西医学基础课程[11][19] |
| 药学类 | 自然科学课程、人文社会科学课程、基础类课程、专业核心课程[11][19] |
| 中药学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基础课程、专业课程[11][19] |
| 法医学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基础医学课程、法学基础及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课程、法医学专业课程[11][19] |
| 医学技术类 | 科学方法教育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自然科学课程、基础医学课程、专业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临床医学课程[11][19] |
| 截至2023年6月 | |
课程设置
| 类别 | 名称 | 备注 | |
| 公共课程 | 思想道德修养与素质教育课程(部分) | 政治理论、思想道德教育[11] | |
| 自然科学课程(部分) | 物理、化学、计算机[11] | ||
| 人文社会科学及医学伦理学课程(部分) | 心理学、社会医学、医学伦理[11] | ||
| 部分专业公共课程 | 临床医学课程(部分) | 诊断学、外科学、儿科学、眼科学、妇产科学[11] | |
| 基础医学课程(部分) | 细胞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药理学、医学遗传学[11] | ||
| 科学方法教育课程(部分) | 科学方法及循证病学原理[11] | ||
| 公共卫生课程(部分) | 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妇幼保健学学[11] | ||
| 预防医学课程(部分) | 卫生统计学、环境与健康、流行病学、毒立病学基础[11] | ||
| 中医学经典课程(部分) | 《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温病学》[11] | ||
| 中医学基础课程(部分) | 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11] | ||
| - |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 学科亲啊、创业基础、就业指导方面的课程[11] | |
| 其他专业课程 | 基础医学类 | 医学教育课程(部分) | 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11] |
| 专业技能课程(部分) | 实验动物学、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方法学[11] | ||
| 临床医学类 | 生物医学课程(部分) | 医学遗传学、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病理生理学[11] | |
| 口腔医学类 | 口腔基础医学课程(部分) | 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11] | |
| 口腔临床医学课程(部分) | 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学[11] | ||
| 药学类 | 基础类课程(部分) | 基础化学课程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分析、生物药剂学[11] | |
| 专业核心课程(部分) | 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临床药理学、临床药物动力学[11] | ||
| 中药学类 | 基础课程(部分) | 基础花谢、植物生理学、药用植物学、中医学基础、药用植物生态学[11] | |
| - | 专业课程(部分) | 中药古典文献、中药药剂学、中药制药工艺学、中药制药分离工程 [11] | |
| 中医学类 | 中医临床课程(部分) | 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11] | |
| 中西医结合类 | 中医学、西医学临床课程 |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11] | |
| 法医学类 | 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部分) | / | |
| 法学基础及刑事侦查和司法鉴定课程(部分) | 法学基础、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11] | ||
| 法医学专业课程(部分) | 法医学概论、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精神病学、法医人类学[11] | ||
| 医学技术类 | 专业课程 | 分子生物学实验技术、细胞生物学实验技术、实验动物学、医学实验仪器学、医学免疫学实验技术、医学微生物学实验技术、机能学综合实验、实验室管理与安全、医学统计学[20] | |
| 截至2023年6月 | |||
实践教学
医学专业的实践教学和实习活动,主要包含在医学专业实训基地中进行实训,在医院进行临床实习,通过医学研究,完成毕业论文,以及中药学、中药学等部分专业要求学生进行野外采药、认药实训等活动。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整体要求上,需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但在具体内容上,学校可以结合自身特色和实际情况尽行安排。[11]
毕业写作
医学专业的毕业写作一般采取学术论文形式进行,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本专业的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论文字数在5000-8000字,其他写作要求需要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结合专业具体情况进行。[11]
深造方向
就业方向
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部门从事医疗、预防以及医学科研的工作,也可以在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相关的公司从事研发工作。[3]
师资结构要求
| 口腔医学类 |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教师老中青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研究生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 70%。高级、中级、初级人员占教师总数比例为3:4:3[11] |
| 中医类 | 各学科、课程组成教师结构合理,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3[11] |
| 药学 | 专任教师中 7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35 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30%[11] |
| 中药学 | 专任教师中具有中医药高等教育背景的比例不低于40%,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50%,外聘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高于20%[11] |
| 医学技术类 |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比例应不低于50%,实验技术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1] |
| 截至2023年6月 | |
师资规模要求
| 口腔医学类 | 口腔医学院校(系、专业)满足本专业在校学生数(含毕业实习生)与专业课程教师数之比为6:1~8:1。专业课程教师中,本校专、兼职教师不低于80%[11] |
| 中医类 | 本科中医学专业承担本专业课程的教师总数不少于35人,其中承担中医学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专任教师不少于20 人[11] |
| 中西医结合类 | 开设中西医结合类专业的高校拥有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人才,担任临床课程的教师中西兼通,具备丰富的中西医结合临床经验[11] |
| 药学类 | 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生师比应不高于18∶1。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0名。折合在校生数大于120名时,每增加20名学生,至少应增加1名专任教师。所有专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每1万实验教学人时数配备1名实验技术人员[11] |
| 中药学类 | 申请设置的新专业,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 35 人,已开办中医学专业的学校,申请设置的新专业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30人[11] |
| 基础医学类 | 开设本科该专业的院校必须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任教师,保证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满足教学需要。生师比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11] |
| 临床医学类 | |
| 公共卫生类 | |
| 法医学类 | |
| 医学技术类 | |
| 截至2023年6月 | |
教学设施
医学院必须有足够的供师生教学活动使用的基础设施,并定期进行更新及添加,以确保教育计划得以完成,且使用先进科学仪器装备实验室,保证医学实验教学及技能训练的完成,必须有足够的基础医学研究实验室,为学生进行科研训练提供保障。开设医学专业的院校必须有教育专家参与医学教育的决策、教育计划的制定和教学改革。[11]
信息资源
开设本科法医学专业的院校必须拥有图书馆、计算机和网络,并保证日常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使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能有效地用于教学,使师生能够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进行自学、获得信息及开展医学工作。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图书馆的建设和投入,图书馆应当具备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纸质和电子专业图书资源以及多种中英文数据库。每年图书文献资料购置经费及其占学校当年教育事业费拨款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11]
教学经费
开设医学专业的院校必须有足够的经济支持,有可靠的经费筹措渠道。随着医学教育的发展,经费投入必须逐年增加,以保证教育计划的完成。院校应有足够的自主权,并以适当的方式管理和筹措资金,以实现学校的整体目标。学校收取的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去管理使用,其中教学经费及其所占学校当年预决算的比例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11]
教育经费包括资源建设费及教学运行费。教育经费预算应按开设医学专业的院校或区域去制订,其年增长速度应不低于国家或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速度,以保证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11]
开设院校
专业排名
| 1 | 北京协和医学院 | 北京[21] |
| 2 | 首都医科大学 | 北京[21] |
| 3 | 南京医科大学 | 江苏[21] |
| 4 | 南方医科大学 | 广东[21] |
| 5 | 哈尔滨医科大学 | 黑龙江[21] |
| 6 | 天津医科大学 | 天津[21] |
| 7 | 中国医科大学 | 辽宁[21] |
| 8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北京[21] |
| 9 | 温州医科大学 | 浙江[21] |
| 10 | 中国药科大学 | 江苏[21] |
| 11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上海[21] |
| 12 | 重庆医科大学 | 重庆[21] |
| 13 | 广州医科大学 | 广东[21] |
| 14 | 河北医科大学 | 河北[21] |
| 15 | 南京中医药大学 | 江苏[21] |
| 16 | 大连医科大学 | 辽宁[21] |
| 17 | 安徽医科大学 | 安徽[21] |
| 18 | 福建医科大学 | 福建[21] |
| 19 | 广州中医药大学 | 广东[21] |
| 20 | 广西医科大学 | 广西[21] |
| 21 | 浙江中医药大学 | 浙江[21] |
| 22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天津[21] |
| 23 | 山西医科大学 | 山西[21] |
| 24 | 宁夏医科大学 | 宁夏[21] |
| 25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四川[21] |
| 26 | 湖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21] |
| 27 | 新疆医科大学 | 新疆[21] |
| 28 | 西南医科大学 | 四川[21] |
| 29 | 徐州医科大学 | 江苏[21] |
| 30 | 山东中医药大学 | 山东[21] |
| 截至2023年6月 | ||
专业招生条件
参考资料 22
- 医学专业的英文翻译 — dict.cn海词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 教育部网站
-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制与学位的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 — 万方数据
- 专业知识库 — 阳光高考
- 医药卫生大类 — 教育部网站
- 本科专业介绍——医学学士类专业 — 重庆医科大学本专科招考网
-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学制的历史演变与启示 — 万方数据
- 民国医学高等教育的创办及启示 — 万方数据
- 2023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 软科
- 医药类院校排名 — 软科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湖南女子学院
- 民国医学高等教育的创办 — 万方数据
- 关于征求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2018年)》意见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信息名称: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信息名称: 教育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中医学专业(暂行)》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临床医学专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 长江大学医学部
- 博士培养方案 —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湖南女子学院
- 【专业介绍】医学技术类-医学实验技术 — 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网
- 2023中国大学排名 — 软科
- 海南医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 阳光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