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美,女,知名艺人虞书欣的母亲,曾任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1][2]
2020年5月,刘金美收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3]2023年1月,刘金美等人新增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法院为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1][4][5][6]2023年9月18日,刘美金及其丈夫的公司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222万元。[7][8]2024年2月,刘金美退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行列,同时卸任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9]
人物经历
2009年12月15日,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物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由虞丕杰、虞俏倩及刘金美共同持股,刘金美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2]2024年2月,企查查APP显示,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刘金美、虞丕杰退出股东行列,由妹妹虞俏倩(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100%。同时,刘金美卸任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10]
被限制消费
2020年12月1日消息称,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金美,于2020年5月收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的限制消费令。原因是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对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5]
虞书欣工作室回应
2020年12月1日下午,虞书欣工作室通过认证微博号回应称:经初步了解情况,豪誉实业有限公司相关事件涉及到内外勾结的诈骗行为。虞书欣的家人被牵连其中,属于间接受害人。[4][5]

被执行人
2023年1月4日,据天眼查App显示,由于合同纠纷,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云南云镍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江锂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刘金美(虞书欣[微博]母亲)、虞丕杰(虞书欣父亲)、虞俏倩新增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约31.15万元,执行法院为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2]2023年9月18日,刘美金及其丈夫的公司被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222万元。[8][7]2024年2月,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虞书欣母亲刘金美退出股东行列。同时,刘金美卸任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9]

合同纠纷案裁判文书公开
2025年6月,由刘金美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其与丈夫分别持股50%的上海豪誉实业有限公司,一合同纠纷案裁判文书公开。内容显示,原告上海豪誉实业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400万元并支付利息811.4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履约保证金600万元的利息271.85万元等。原告被引资邀请对一项目进行招商投资。因自身没有建设工程施工相关资质,便挂靠另一公司,以另一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后转入保证金1000万元,但因被告违约,项目无法进行,申请退还保证金无果,遂提起诉讼。被告答辩称,其与原告之间未签订任何书面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关系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履约保证金400万元及利息211万余元等。[11]
家庭生活
参考资料 12
- 新余豪誉实业有限公司 — 天眼查
- 虞书欣父母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约31.15万元 — 新浪网
- 知名女艺人母亲被限制高消费!凌晨最新回应 — 澎湃新闻
- 视频:虞书欣妈妈也是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新浪
- 艺人虞书欣母亲被限制消费 — 环球网
- 虞书欣父母都是干什么 — 中华网
- 虞书欣父母公司被恢复执行222万 曾称是间接受害 — 新浪新闻
- Sina Visitor System — 财经网
- 虞书欣父母退出涉诈骗公司 卸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 — 搜狐网
- Sina Visitor System — 新浪微博
- #虞书欣[超话]# ... — 新浪微博
- 虞书欣父亲及公司被冻结580万财产 — 新浪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