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道云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职员

刘道云,男,1984年9月出生,安徽籍,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任德国康斯坦茨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领域包括民商法、金融法和金融期货。刘道云(1984.9-),汉族,安徽郎溪人,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德国康斯坦茨大学访问学者,现供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兼任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金所课题及出版评审委员会委员,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金融法研究会会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归国人员联合会会员。

刘道云,男,1984年9月出生,安徽籍,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曾任德国康斯坦茨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会员。现任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领域包括民商法、金融法和金融期货。

基本信息

刘道云(1984.9-),汉族,安徽郎溪人,复旦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德国康斯坦茨大学访问学者,现供职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兼任复旦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金所课题及出版评审委员会委员,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金融法研究会会员,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归国人员联合会会员。

专业领域:民商法、金融法、国际商法、诉讼与非诉讼争议解决、投资与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金融立法、金融犯罪、金融衍生品等。

教育背景

2017年中国证监会第一期信访业务培训班;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和中金所期货期权学院“金融衍生品管理课程”结业证书;2015年卢森堡大公国技术转让中心和上海市金融业联合会“金融衍生品及其运用”课程结业证书;2012年于德国康斯坦茨大学专题研讨访问;2011年上海财经大学“财经法律前沿问题”暑期学校结业证书。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本科,200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200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复旦大学民商法专业(比较商法、金融法方向)博士研究生,201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要贡献

曾参与《期货法》立法工作,包括参与中国证监会《期货法》立法十二项重点研究课题并参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建议稿》,复函全国人大提供《期货法(草案)》修改意见。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证券法(修订)》《存款保险条例》《现金管理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信托公司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草案)》《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股指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众筹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订过程,诸多意见被采纳。

曾参与中金所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的上市筹备以及欧元兑美元、澳元兑美元期货的研发和上市工作,参与中金所多项业务规则的制定与修订工作,负责审核合同千余份、业务规则几十件,参与多起诉讼案件、咨询信访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处理,提供法律意见百余份。

曾参与或代理案件:某国有企业与鲍某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上海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建筑经济合同纠纷案;债务人任某未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给债权人而直接交付进行抵偿债务的经济纠纷案;上海某公司与耿某房屋买卖纠纷案(协商调解);安徽省某地农贸市场拆迁补偿案(谈判);陈某涉嫌电信诈骗案;张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案;曹某与向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等。

在中外法律类、经济金融类核心期刊、报纸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著有《法律视域下的民间金融及其规制》,参写《外汇期货:国际经验和国内市场设计》《老年人权益保障实用手册》等书籍著作。参与组织翻译《美国衍生品监管》,参与多项省部级法律类、经济金融类课题研究。

著作出版

1.刘道云著:《法律视域下的民间金融及其规制》,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版。

2.参著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外汇事业部著:《外汇期货:国际经验与国内市场设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年6月版。

3.参写傅鼎生主编:《老年人权益保障实用手册》,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11年出版。

代表论文

《网络时代股指期货违法违规活动的监管应对》,载《当代金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12月版;

《关于完善期货法立法的导向性建议》,载《证券市场导报》2017年第1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投资与证券》2018年第3期全文转载;

《我国民间金融存在形态的类型化研究》,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关于完善我国期货立法调整范围的探讨》,载《上海金融》2017年第5期;

《国际投资银行经营失败特殊处置制度及其启示》,载《金融发展研究》2017年第3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金融与保险》2017年第8期全文转载,获《金融发展研究》杂志社2017年度优秀论文奖;

《国际比较视角下我国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之完善》,载《商业研究》2016年第9期;

《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外汇期货市场建设》,载《中国流通经济》2016年第8期;

《汇率制度改革与外汇期货市场建设:印度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载《南方金融》2016年第4期;

《论民间合会金融的法律规制》,载《金融服务法评论(第七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12月出版;

《民间高利贷立法规制研究》,载《政法学刊》2015年第3期;

《我国中小企业避险难避险贵问题成因及对策》,载《清华金融评论》2015年第3期;

《交叉汇率衍生品市场亟待发展》,载《中国证券报》2015年5月13日第A04版;

《卢布危机中外汇期货大显身手》,载《中国证券报》2015年2月2日版;

《我国应加快<期货法>制定步伐》,载《中国商法年刊(2014年)》,法律出版社2014年9月出版;

《论我国民间信贷的法律规制》,载《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9期;

《我国人格权保护的限度》,载《东方法学》2011年6月第3期;

《综合立法规制民间借贷研究》,载《河北法学》2013年第1期;

《优先权制度在我国构建的争论与设想》,载《行政与法》2011年第8期;

《罗马法与近现代中国民法——历史与未来》,载《行政与法》2011年第3期,获《行政与法》杂志社2011年度优秀论文奖;

《券商视角的证券立法缺陷及其完善》,载《上海金融》2012年第1期;

《我国票据权利丧失立法之完善》,载《上海金融》2011年第1期;

《论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价值取向》,载《金融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4期;

《论我国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的合理性基础》,载《新金融》2014年第3期;

《论我国私募基金法律规制的完善》,载《新金融》2013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投资与证券》2013年第10期全文转载;

《民间借贷的法律类别及其区分意义》,载《新金融》2013年第1期;

《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新任务》,载《西南金融》2011年第8期;

《生育权基本问题的探讨及其法律保护》,载《中国卫生法制》2011年第6期;

《证券市场信息问题及其规制》,载《中国证券期货》2010年第2期;

《烫伤缘于商品缺陷,应当由谁担责》,载《上海法治报》2007年2月13日第12版;

《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制度》,载《上海证券报》2014年1月3日版。

荣誉奖项

博士学位论文《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获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第六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获2011年度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中国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金融发展研究》编辑部2017年度优秀论文奖、“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私法与法治经济建设”征文奖、上海金融业改革发展优秀研究成果奖、吉林省行政管理学会首届优秀论文奖、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优秀论文奖等学术奖项。

获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方达奖学金、美迈斯(上海地区)法学奖学金、上海市权亚智博律师事务所权亚励志奖学金、复旦大学优秀博士生一等奖学金、光华奖学金、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自强不息奖学金、科研项目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复旦大学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课题项目

1.主持教育部2011年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科研基金项目(No.JFH3457001),该项目科研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民间金融法律规制研究》获2013年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第六届“佟柔民商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

2.参与教育部研究项目《金融危机“紧急处置措施”的公共政策制定与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该项目已顺利结项。

3.参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度研究课题《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制立法比较研究》,该项目已顺利结项。

4.主持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民商法学,No.B102)资助项目“人身权在中国的发展与司法保护”,组织博士生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郎溪县人民法院及安徽省宣州区人民法院等行政司法机关调研,受到当地新闻媒体关注,项目成果《我国人格权保护的限度》刊发于《东方法学》杂志。

5.参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与中金所外汇事业部内部联合课题:《外汇期货市场建设思路研究》、《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和外汇期货市场建设》,2015年4月结题;参与上海市金融学会课题《外汇期货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功能研究》(No.SHFS2015010),课题成果获2015年上海金融学会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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