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榕

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刘瑞榕

刘瑞榕,男,中国共产党党员,198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法学学士,副教授,现任命为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专业方向为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公安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刘瑞榕,男,中国共产党党员,1983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法学学士,副教授,现任命为福建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专业方向为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公安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教育经历

时间院校专业学位xx—1983年7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学士

工作经历

曾任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11年6月任福建警察学院副院长。

2015年5月29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承通宣布了省委关于福建警察学院主要领导职务调整变动的决定,刘瑞榕同志任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

科研成就

专业方向为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在《中国刑事法杂志》《公安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获得荣誉

时间获得奖项1993年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参考资料 1

  1. 副省长、公安厅长王惠敏同志出席我院主要领导调整宣布大会 — 福建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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