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民,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山西省岚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毕业于北京体育大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获教育学博士学位,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西安体育学院副院长。[1][2]
人物经历
1981年9月-1985年7月,山西大学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学习;
1987年9月-1990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体育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1999年9月-2002年6月,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部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教育学博士学位;
1985年7月-1987年8月,山西省岚县中学教师;
1990年6月-2004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社会体育系体育理论教研室教师;
2004年7月-2010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主任;
2010年7月-2015年5月,西安体育学院教务处处长;
2015年5月-2023年6月,西安体育学院副院长。[1][2]
社会职务
陕西省普通高校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学校体育学》负责人,陕西省重点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三秦人才津贴”人员;全国体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体育院校教材委员会委员,中国体育科学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学校体育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常委等。[1]
任免信息
主要成就
参考资料 2
- 党委委员、副校长:刘新民 — 西安体育学院
- 程光明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 今日头条-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