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墓,民国乙丑《涡阳县志》:“李门集东八里有刘伶墓”。即今安徽省利辛县三里湾乡刘土楼,旧称刘伶集,集南有刘伶庙,民国初年庙已拆除,遗有残碑。集侧有一荒冢,当地居民皆指称为刘伶墓。[1]刘伶,西晋沛国人,“竹林七贤”之一。[2][3]沛国,汉高帝改泗水郡置郡,东汉改为国,东晋复为郡。辖境相当今安徽淮河以北、西淝河以东,河南夏邑、永城及江苏沛、丰等县地。刘土楼位于西淝河东、北各11公里,当在沛国境内,典籍注为宿县人,未闻宿县有刘伶墓。
正文
参考资料 3
- 酒鬼刘伶及刘伶墓 — 中国亳州网
- 【利辛地名故事】张村镇刘楼村—刘伶酒仙 魏晋风范 — 微信公众平台
- “门前大白刘伶墓”——对刘伶墓址的一个新发现 — 知网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