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历
1986.07—1995.03 南京机床厂技术检验处检查员、技术室主任(其间:1991.10--1993.06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大专学习);
1995.03—1996.01 秦淮区检察院书记员;
1996.01—1997.05 秦淮区政府办秘书;
1997.05—1999.08 秦淮区政府办综合科科长(其间:1997.09--1999.06南京大学哲学系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9.08—2000.03 秦淮区政府办主任助理;
2000.03—2000.06 秦淮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局局长;
2000.06—2000.08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干部;
2000.08—2002.06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
2002.06—2002.12 秦淮区城镇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副经理(正处级);
2002.12—2005.02 秦淮区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工委副书记;
2005.02—2006.10 秦淮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工委副书记;
2006.10—2007.12 秦淮区政府区长助理、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工委副书记;
2007.12—2011.05 秦淮区政府副区长;
2011.05—2013.03 秦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2013.03—2016.04 溧水区委副书记;
2016.04—2018.11 南京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11—2018.12 高淳区区长候选人,市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12—2019.01 高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2019.01,高淳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2021.07—2023.01 南京市高淳区委书记;
2023.01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南京市高淳区委书记。[1]
任免信息
2018年2月28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任命刘伟为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18年11月23日,经江苏省委研究决定,拟推荐提名为县(市、区)长人选。
2021年7月,经江苏省委批准、市委决定:刘伟同志任南京市高淳区委书记。
2023年1月13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伟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
参考资料 1
- 陈之常当选南京市市长 — 新京报-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