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女

修女

《修女》是十八世纪法国作家狄德罗所著的哲理小说。修女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以及信义宗的女性修行人员,通常须发三愿(即神贫、贞洁、服从),从事祈祷和协助神父进行传教。修女必须领洗5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请,并需加入女修会,在初学院修道至少6年。此外,要正式成为修女,需经过誓发初愿、复愿、终身愿等过程,表示自己对天主的献身。在誓发终身愿后,便终身不能结婚。修女是基督宗教中离家进修会的女教徒,并非神职人员。除了天主教,修女也存在于其他基督教教派、佛教等宗教中。德雷莎修女是知名修女之一,获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修女的生活通常在修道院或修道会中度过,她们承诺过着贫困、贞洁和服从的生活,从事祈祷和慈善工作。修女在中国有时称为“姆姆”或“嬷嬷”。[0]作者狄德罗(公元1713--1784年)是法国十八世纪最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美术家和文艺学家,《修女》是其一部著名的哲理小说,被誉为“是用动人心魄的语调写成的”。通过这部小说,作者对黑暗反动的宗教界做出了严厉的判决。

《修女》是十八世纪法国作家狄德罗所著的哲理小说。修女是天主教、东正教、圣公会以及信义宗的女性修行人员,通常须发三愿(即神贫、贞洁、服从),从事祈祷和协助神父进行传教。修女必须领洗5年以上才可提出申请,并需加入女修会,在初学院修道至少6年。此外,要正式成为修女,需经过誓发初愿、复愿、终身愿等过程,表示自己对天主的献身。在誓发终身愿后,便终身不能结婚。修女是基督宗教中离家进修会的女教徒,并非神职人员。除了天主教,修女也存在于其他基督教教派、佛教等宗教中。德雷莎修女是知名修女之一,获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修女的生活通常在修道院或修道会中度过,她们承诺过着贫困、贞洁和服从的生活,从事祈祷和慈善工作。修女在中国有时称为“姆姆”或“嬷嬷”。[1]

简介

作者狄德罗(公元1713--1784年)是法国十八世纪最著名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美术家和文艺学家,《修女》是其一部著名的哲理小说,被誉为“是用动人心魄的语调写成的”。通过这部小说,作者对黑暗反动的宗教界做出了严厉的判决。

内容提要

苏珊是个私生女,因受父母的厌弃被送进了女子修道院。在虚伪、残忍、疯狂、同性恋、心理变态等丑行充斥的修道院里,这位美丽、聪慧的少女的心灵和肉体受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摧残。全书充满血和泪的控诉,读来催人泪下(作者也是边流眼泪边写这部小说的),诚如作者所说:“......我不认为将来对修道院的披露还能写出比这更可怕的讽刺。”

参考资料 3

  1. 修女 — 豆瓣读书
  2. 豆瓣 — 豆瓣读书
  3. 丹尼斯·狄德罗 Denis Diderot — 豆瓣读书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