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波斯语:شورای نگهبان ایران),简称宪监会,[1][2]是伊朗为维护伊斯兰教义和宪法而设立的一个具有相当权力的机构。宪法监护委员会于1980年7月17日正式成立,由12人组成,其中6名宗教法学家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另6名普通法学家由司法总监在法学家中挑选并向议会推荐,议会投票通过后就任,任期6年。[1][3]
机构简介
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宪监会)是伊朗为维护伊斯兰教义和宪法而设立的一个具有相当权力的机构。[1]
1979年2月,伊朗伊斯兰革命推翻了巴列维王朝,成立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这是一个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权。当年12月,伊朗举行公民投票通过新政权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1]

根据宪法,伊斯兰议会为伊朗最高立法机构。为了保证议会决议不违背伊斯兰教义和宪法原则,宪法还规定成立宪法监护委员会。宪法监护委员会于1980年7月17日正式成立,共有12名成员,其中6名是由最高领袖直接任命的宗教专家,另6名是由最高司法委员会提名并经议会确认的法学家,他们的任期为6年。宪法规定,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审查议会通过的一切决议和提案,监督总统选举、议会选举和公民投票,并有权宣布任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的法律无效。议会通过的议案必须得到宪法监护委员会的批准后才能成为法律。如果宪法监护委员会发现议会通过的议案与伊斯兰教义或宪法有冲突,则有权送还议会修改。议会修改后,再由宪法监护委员会审核批准。[1]
伊朗选举法也规定,宪法监护委员会有权审议和确定所有参加议会选举的候选人的参选资格,并有权决定议会选举是否合法。[1]
负责人
宪法监护委员会负责人为“宪法监护委员会秘书”,截至2024年4月,该委员会秘书是艾哈迈德·贾纳提。[3]
争议事件
参考资料 5
- 背景资料: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 — 新浪网
- ????? ???? ????? ????? ?????? ????? — 伊朗伊斯兰国家通讯
- 伊朗国家概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浅析 — 伊朗研究中心
- 综述:候选人资格问题引发伊朗严重政治危机 —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