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警员

中国警衔体系的最低等级

二级警员为中国警衔体系的最低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公安部直属机关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授予办事员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依据公安部关于非领导职务民警职务套改,分为四长三员,其中二级警员为职务,非指警衔[0][1]标志

二级警员为中国警衔体系的最低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公安部直属机关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授予办事员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依据公安部关于非领导职务民警职务套改,分为四长三员,其中二级警员为职务,非指警衔[1][2]

详细信息

标志

标志为1枚四角星花

参考资料 2

  1. 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实施办法 — 中国政府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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