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英文名称为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Financial Market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缩写为 NAFMII)是由市场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成立于2007年9月3日,[1][2]地址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会长为谷澍。[1][3][4][注1]
2008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召开了第1次注册会议。2009年9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2010年10月25日,该协会召开信用评级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会议。11月5日,金币市场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2012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次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以“表格式”信息披露载体建立自律管理制度体系。2013年9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了首份社会责任报告。2014年3月、6月、7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先后成立法律专业委员会、会计专业委员会和认证专家委员会(后改名为培训专家委员会)。2015年11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一届资产证券化暨结构化融资专业委员会成立。2016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始承担企业债券技术评估工作。2018年6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2020年7月28日,在企业债券实施注册制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规则(试行)》。2021年2月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6只碳中和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2022年3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进一步做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服务有关工作通知》。[2]2023年9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上海举办了银行间市场交易业务交流会。[5]2024年7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银行间市场支持“两新”债务融资工具。[6]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该协会的宗旨为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推动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1]2015年12月22日,该协会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2020年11月,被评为“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7]2021年12月24日,该协会在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获评5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2]
协会成立
2007年9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成立大会,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该协会首任会长李礼辉共同为协会成立揭牌。次年4月1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召开了第1次注册会议,接受中国电信、中化集团等7家企业首批中期票据的发行注册,在银行间市场率先实施注册制,并正式推出中期票据产品。2009年3月1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2009年版)》,确立了中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的“中国标准”。同年9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12月8日,成立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2]
稳定成长
2010年1月26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成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党委、纪委。同年10月25日,该协会召开信用评级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会议。11月5日,金币市场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10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指引》。11月5日,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上线;11月23日,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上线。12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并接受首批发行人超短期融资券(SCP)注册。2011年3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向北金所授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交易平台”牌匾。同年4月2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2年6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并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同年8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资产支持票据指引》;8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品产品交易定义文件(2012年版)》正式发布。9月3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信息系统”(简称孔雀开屏系统)正式上线,展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全流程。同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首次推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以“表格式”信息披露载体建立自律管理制度体系。[2]
2013年9月3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六周年之际,其向社会公众发布了首份社会责任报告。同年11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启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分层机制试点工作。12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正式签署增资入股协议。12月30日,首期境外非金融企业人民币债务融资工具——戴姆勒股份公司50亿元人民币定向工具正式完成注册,标志着境外非金融企业在境内人民币市场融资渠道的正式确立。2014年3月、6月、7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计专业委员会、认证专家委员会(后改名为培训专家委员会)先后成立。7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11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会员单位编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范》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由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实施。12月23日,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担任组长单位的银行间市场业务标准工作组启动会在京召开。[2]
2015年9月1日,全部债务融资工具实现通过“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集中簿记建档发行。同年11月2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一届资产证券化暨结构化融资专业委员会成立。12月15日,“大韩民国2015人民币债券”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完成发行,成为首支在中国市场成功发行的外国政府人民币主权债券产品。2016年2月1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实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等文件,通过主体分层、统一注册、自主发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等机制大幅提升服务质效。同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开始承担企业债券技术评估工作。9月2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以及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信用联结票据等产品指引,发布《中国场外信用衍生产品交易基本术语与适用规则》。10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中国国内首单采取“债贷基”模式的绿色债券。12月1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实施《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奠定了银行间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的制度基础。[2]
2017年3月2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实施《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及配套表格。同年9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同时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标准分销协议文本》。2018年2月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同年6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交易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9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搭建全国唯一的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12月7日,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在京召开。2019年1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2019〕2号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的注册。同年6月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扶贫票据业务指引》。12月27日,协会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及风险处置指南》。2020年4月16日、6月3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先后发布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注册文件表格体系(2020版)》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2020版)》。同年6月2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首批5单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BCP)试点项目。7月28日,在企业债券实施注册制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联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企业债券审核工作规则(试行)》。11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2]
持续发展
2021年2月9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6只碳中和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同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研究推出乡村振兴票据。同月26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修订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版)》,统一债券市场信息披露标准工作在银行间市场落地。4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推出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5月10日,首批7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完成发行。1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获评5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这是继2015年后蝉联全国性社会团体最高等级5A级荣誉。2022年1月2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召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同年3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专项产品指南》,系统总结了15年发展实践中形成的以“基础产品+专项产品+衍生品”为基本框架的产品谱系。3月2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进一步做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服务有关工作通知》。4月19日,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暨调解工作座谈会在京正式举行。5月24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15亿元可持续发展债券,是银行间市场首单以“框架发行”方式发行的可持续发展债券。7月29日,《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发布。[2]

2023年2月,为促进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发挥信用风险分散分担作用,完善产品配套机制,推动信用事项决定的公正、透明和高效,顺应当前市场发展需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信用事项决定规程》。[8]同年9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上海举办了银行间市场交易业务交流会。[5]2024年7月5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银行间市场支持“两新”债务融资工具,引导资金精准聚焦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6]同年8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报告(2023年度)》。[9]
部门设置
| 部门名称 | 简介 |
|---|---|
| 综合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 综合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综合事务的职能部门,承担秘书处综合服务、政策研究、办公运转、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党办综合、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
| 市场创新部 | 市场创新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市场成员为中国机构间市场开展产品、机制、制度创新,并对创新业务持续进行自律监管的职能部门 |
| 注册办公室 | 注册办公室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 |
| 国际部 | 国际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推动市场对外开放、熊猫债等国际债券市场确认、牵头协调开展协会各项国际业务的职能部门 |
| 交易规范部 | 交易规范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对银行间市场(包括债券、场外衍生产品、票据等子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自律规范管理的职能部门 |
| 后督中心(纠纷调解中心) | 后督中心对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相关事务进行自律管理。金融市场机构投资者纠纷调解中心(简称纠纷调解中心)与后督中心合署办公,为交易商协会内设机构,重点处理交易商协会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其他机构之间的银行间市场等金融业务纠纷 |
| 自律调查部 | 自律调查部是协会秘书处对银行间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律训周查的职能部门,具有建立健全自律调查相关制度、集中接收违法违规举报投诉、登记受理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立案评估、执行案件调查等职责 |
| 审核评估服务部 | 债券评估服务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企业债券审核与债转股评估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授权开展企业债券审核、风险监测、产品创新、中介机构管理等相关工作 |
| 信息研究部 | 信息研究部是协会负责总体发展策略与综合业务研究、数据统计十分析的部门,具有研究协会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市场综合性业务、监测经济金融形势、制定和执行相关统计制度、实施调查统计与分析等职能 |
| 会员与法律事务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 会员与法律事务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会员联络、机构管理、会员员服务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和完善会员管理的规则体系,承担会员资格管理、分类评价、会员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处理协会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协会专业委员会会办公室职能,开展专业委员会组织服务等方面工作 |
| 培训认证部 | 培训认证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培训和实施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培训市场研发、培训规划制定、培训和水平测试的组织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金融市场研究》的编辑、发行及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
| 技术部 | 技术部是协会负责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控制信息技术和安全标准的职能部门,具有规划协会信息化建设、研究相关技术标准、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安全、承担电子信息类办公保障等职能 |
| 财务管理部 | 财务管理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建立和实施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预决算、筹融资和税收筹划管理等工作,同时具有构建协会系统财务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财务分析等职能 |
| 审计部 | 审计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拟定协会内审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评价协会系统财务收支、经济活动、业务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指导、监督、管理协会系统内审工作等职能 |
|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 |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协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构建协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协会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等职能 |
| 纪检监察办公室 |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党风党纪教育、廉洁自律建设、调查处理违纪案件,以及受理有关控告、检举、申诉等工作,并对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 |
| 行政事务部 | 行政事务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行政后勤保障服务的职能部门,承担日常行政服务、资产统筹、基建工程、物业服务、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工作,具有服务、保障、管理等职能 |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10][11],统计于2024年9月3日
协会领导
| 名称 | 职务 |
|---|---|
| 谷澍 | 会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刘珺 | 监事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 王中 | 副会长、国家开发银行首席风险官 |
| 徐守本 | 副会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 陈怀宇 | 副会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 张敏 | 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 李德林 | 副会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 袁长清 | 副会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
| 张佑君 | 副会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水汝庆 | 副会长、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 霍颖励 | 副会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 |
| 邹澜 | 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 |
| 徐忠 | 副会长、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 |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4],统计于2024年9月3日
秘书处领导
| 名称 | 职务 |
|---|---|
| 刘薇 | 党委书记 |
| 徐忠 | 党委委员、副秘书长 |
| 杨晓彬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包香明 | 党委委员、副秘书长 |
| 曹媛媛 | 党委委员、副秘书长 |
| 冯中圣 | 副秘书长 |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12],统计于2024年9月3日
组织机构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4],统计于2024年9月3日
建设宗旨
自律: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 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12][13]
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12][13]
服务:为会员服务,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贯彻政府政策意图,更好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沟通[12][13]
业务范围
(一)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并负责监督实施 [13][1]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向主管部门、 立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诉求 [13][1]
(三)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制 定的准则、规范和规则,监督、检查会员的执业行为,对违 反章程及自律规则的会员给予纪律处分,维护市场秩序 [13][1]
(四)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13][1]
(五)组织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从 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执业水平 [13][1]
(六)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究、开展业务交流,根据会 员需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管理适合银行间市场特性的产 品研发,推动会员业务规范化 [13][1]
(七)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13][1]
(八)对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献计献策[13][1]
(九)开展为实现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 [13][1]
(十)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13][1]
经营状况
2023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支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89146亿元,占公司信用类债券63.0%,存续规模145437亿元。中长期品种增长明显。中期票据同比增长6%,定向工具同比增长11%。[14]
| 产品分类 | 用途 | 发行量 |
|---|---|---|
| 专项产品 | 绿融色资债工具 | 1945亿元 |
| 科创票据 | 4055亿元 | |
| 乡村振兴票据 | 419亿元 | |
| 基础产品 | 熊猫债 | 1335亿元 |
| ABN、ABCP | 3220亿元 | |
| 超短期融资券 | 43173亿元 | |
| 中期票据 | 29644亿元 | |
| 短期融资券 | 5301亿元 | |
|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 7522亿元 |
以上信息来源于参考资料[15]
所获荣誉
| 获奖时间 | 颁奖机构 | 所获奖项 |
|---|---|---|
| 2010年 | 民政部 |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 |
| 2015年12月22日 | 民政部 |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2] |
| 2020年11月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 ”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7] |
| 2021年12月24日 | 民政部 | 5A级全国性社会团体[2] |
| 2025年12月15日 | 民政部 | 全国先进社会组织[16] |
相关事件
2024年9月3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表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分子伪造协会公文、公章实施诈骗,严重影响协会形象和声誉,扰乱银行间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针对涉嫌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协会已采取法律行动,并将依法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追究其法律责任。[17]
参考资料 17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介绍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奋进之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立15周年大事记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联系我们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介绍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交易商协会召开银行间市场交易业务交流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交易商协会推出“两新”债务融资工具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 表彰2017至2019年全国内部审计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信用事项决定规程》发布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报告(2023年度)》正式发布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部门设置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部门设置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3年度报告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关于公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 (修订稿)的公告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3年度报告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23年度报告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不法分子伪造协会公文、公章实施诈骗 — 百家号
注释
- 统计于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