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航空公司

国营民用航空运输企业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

中央军委任命方槐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经理,李平为副经理。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个国营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周恩来总理为公司题写了司名。1952年5月7日,政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整编民用航空的决定》。同年7月17日,军委民航局发出通知:“奉政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命令,设立中国人民航空公司,自即日起开始办公。” 8月5日,中央军委任命方槐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经理,李平为副经理。

中央军委任命方槐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经理,李平为副经理。中国人民航空公司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个国营民用航空运输企业[1]周恩来总理为公司题写了司名。

公司简介

1952年5月7日,政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整编民用航空的决定》。同年7月17日,军委民航局发出通知:“奉政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命令,设立中国人民航空公司,自即日起开始办公。” 8月5日,中央军委任命方槐为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经理,李平为副经理。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  新中国成立后创办的 第一个国营民用航空运输企业,周恩来总理为公司题写了司名。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的经理部设在天津镇南道40号,并分设了天津、武汉广州南宁昆明重庆等营业处。

1953年6月9日,军委民航局局长朱辉照发布命令“为减少组织层次,统一业务管理,提高效率,以适应民航事业的发展,兹奉军委空军批示,着即将中国人民航空公司与局合并,自即日起执行。”

周总理同意采用“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的批示
周总理同意采用“中国人民航空公司”的批示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尽管存在时间较短,却是新中国民航政企分开,改革管理体制的一次尝试。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航线图(原件)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航线图(原件)

参考资料 1

  1. 中国人民航空公司 — 中国民用航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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