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内设机构。[0]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国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1]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内设机构。[1]

主要职责

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国家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国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2]

下设处室

综合处

文艺研究与评论处

戏剧曲艺处

音乐舞蹈杂技处

美术处

演出管理处

文艺院团指导处[2]

参考资料 2

  1. 部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 艺术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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