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工信部现任部长为金壮龙。[7][2][4]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等。[4]
截至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机构23个,机关行政编制725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0名。[8]
历史沿革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机械工业部。机械工业部从1952年开始组建,至1965年,共设有八个机械工业部,分别主管民用机电、原子能、航空工业、无线电工业、兵器工业、造船工业、航天工业和农机工业。1981年,第八机械工业部并入第七机械工业部。[9]
1982年,中国为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干部年轻化,进行了机构改革,七大机械工业部由此进行改名改制。198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启动,着重于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被撤消,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1993年,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机械电子工业部被拆分为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至1998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决定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由此,机械工业部和电子工业部又都撤销,新组建成立了信息产业部。[9][10][11][12][13]
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工业和信息化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2][4]
2008年6月29日10时,在原信息产业部所在地北京西长安街和万寿路两个办公地点,历经10年的信息产业部牌匾撤下,更换为工业和信息化部。[9]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4]
2015年4月20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通知》,工信部官方网站各司局的名称相应调整,将原信息化推进司和原信息安全协调司承担的生产和制造系统信息安全和信息化职责与软件服务业司的职责进行整合,并将软件服务业司更名为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将电信管理局更名为信息通信管理局;将通信保障局更名为网络安全管理局;将通信发展司更名为信息通信发展司;将中小企业司更名为中小企业局等。[5]
2023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机构编制,调整中国社会科学院职责等事项。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职责、机构调整是: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14][8]
主要职责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72号)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4]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4]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4]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4]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4]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4]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4]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4]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4]
(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4]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4]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4]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4]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4]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7号)
(一)将信息化推进、网络信息安全协调等职责划给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定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加强电信网、互联网及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审查;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5]
(二)加强和改善工业和通信业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工业和通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根据职责分工拟订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大力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着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一)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8]
(二)不再保留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承担。[8]
其他事项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4]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航天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有关活动,履行有关职责。委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承办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4]
(三)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4]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4]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7所工信部直属高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以及管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成套服务中心。[4][15]
内设机构
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机构23个。[8]
| 机构 | 职责 |
|---|---|
| 办公厅[16] | 负责机关文电运转、信息简报、电子政务、安全保密、信访保卫、值班值守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
|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6] | 组织拟订工业、通信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有关重大战略,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推进行业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工作 |
| 规划司[17] | 负责归口管理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和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生产力布局、固定资产投资(含技术改造和工业强基等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工程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年度中央财政性资金规模、方向、计划和分行业分领域使用安排的建议(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规划布局及管理工作;承担援疆、援藏、援青等对口支援工作和扶贫工作;指导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 |
| 财务司[18] | 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
| 科技司[19] |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
| 运行监测协调局[20] | 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通信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
| 中小企业局[21] | 参与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培育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开展中小企业纾困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 |
|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2] |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
| 安全生产司[23] | 指导工业、信息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拟订民爆行业的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民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民爆行业科技成果和专用设备管理;承担民爆物品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统筹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应急科技成果推广;指导重点行业排查治理隐患,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承担应急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综合协调部内安全生产工作;指导部属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公室)[24] | 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原材料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新材料产业发展,研究国内外原材料市场情况并提出建议 |
| 装备工业一司[25] |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和智能制造发展 |
| 装备工业二司(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26] | 承担民用飞机、民用船舶制造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
| 消费品工业司[27] | 承担纺织、轻工、食品、医药、家电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卷烟、食盐和糖精的生产计划;承担盐业和国家储备盐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
| 军民结合推进司[4] | 提出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结合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体制改革 |
| 电子信息司[28] |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集成电路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
| 信息技术发展司[29] | 1.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负责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相关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2.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承担行业基本情况、重要信息等调查研究工作;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能力提升;指导有关测评和质量工作;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和正版化。 3.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 4.指导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软件和系统解决方案推广应用。 5.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组织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依法管理电子认证服务业。 6.审核信息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提出行业投资指南;承担有关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中软件项目的管理工作;参与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的组织实施。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信息通信发展司[30] | 研究分析信息通信业发展形势;统筹提出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划;协调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推动网络资源共享;推动宽带发展;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推动信息通信业深化改革;拟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审查信息通信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指南;负责信息通信建设监管政策;推进信息通信业对外合作的相关项目 |
| 信息通信管理局[31] | 依法对电信和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服务实行监管,承担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行业管理职能,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作。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IP地址、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统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作,负责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相关工作,负责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商用及在工业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应用 |
| 网络安全管理局[32] | 组织拟订电信网、互联网及其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承担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电信网、互联网安全自主可控工作;承担建立电信网、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配合处理网上有害信息,配合打击网络犯罪和防范网络失窃密;拟订电信网、互联网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威胁治理、信息通报和应急管理与处置;承担电信网、互联网网络数据和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工作;承担特殊通信管理,拟订特殊通信、通信管制和网络管制的政策、标准;管理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
| 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33] | 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
|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34] | 承担对外和对港澳台合作与交流相关事务;负责外事工作 |
| 人事教育司[35] |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管理直属高校 |
| 机关党委[36] |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
| 离退休干部局[37] |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政治、生活待遇。 3、指导部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5、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6、负责有关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7、协助办理有关离退休干部的财务管理、医疗保健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 机关服务局[38] | 1、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后勤经营发展规划,指导经营单位改革发展。 2、承担机关物业、餐饮、交通、文印、会议、通信、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承担机关基本建设、办公用房、职工住房、部属产权房房改等工作。 3、承担机关消防和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绿化、双拥共建、人民防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无偿献血、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指导在京部属单位相关工作。 4、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年度统计报告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 5、承担机关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健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有关人事管理工作。 7、承担机关行政财务和外事经费会计核算工作。 8、承担机关及部属单位外事服务、国际合作事务性工作。 9、受部委托管理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白塔寺招待所、文印中心、房屋修缮队等部属事业单位。 10、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负责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39][40]
国家烟草专卖局[39][41]
国家航天局[39][42]
国家原子能机构[39][43]
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宣传中心(人民邮电报社)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44]
学会
中国电子学会[44]
中国通信学会[44]
派出机构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云南省通信管理局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青海省通信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45]
派驻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46][47]
人员编制
2023年9月调整后,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行政编制725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0名。[8]
现任领导
| 姓名 | 职务 | 主管工作 | 照片 |
|---|---|---|---|
| 金壮龙[7]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书记、部长 | 主持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工作 | ![]() |
| 张克俭[48]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航天局局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 | 主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全面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工作。分管军民融合推进司 | ![]() |
| 辛国斌[4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 负责财务审计、经济运行监测、节能与综合利用、基础装备工业、离退休干部、机关服务保障等工作。分管财务司、运行监测协调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装备工业一司、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局,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工业文化发展中心、通信清算中心。联系审计署工信建设审计局 | ![]() |
| 叶民[50]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 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业和信息化部纪检监察组工作 | ![]() |
| 张云明[5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 负责信息通信业发展、管理、安全等工作。分管信息通信发展司、信息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局,地方通信管理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应急通信保障中心。联系中国通信学会 | ![]() |
| 熊继军[5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 - | ![]() |
| 单忠德[5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54] | - | ![]() |
| 张建民[5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国家烟草专卖局全面工作 | ![]() |
| 谢远生[5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无线电管理局局长 | 负责节能与综合利用、无线电管理等工作;分管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无线电管理局;联系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 ![]() |
| 赵志国[57] |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 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信息通信业发展、管理、安全工作 | ![]() |
| 高东升[58] |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办公厅主任 | 承担部党组交办的专项工作,协助负责规划、通用装备工作 | ![]() |
| 表格信息更新时间:2024年11月6日[59][60][61] | |||
历任部长
| 姓名 | 任期 | 照片 |
|---|---|---|
| 李毅中[62][63] | 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 | ![]() |
| 苗圩[63][64] | 2010年12月至2020年8月 | ![]() |
| 肖亚庆[64][65] | 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 | ![]() |
参考资料 65
-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 中国政府网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印发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机构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金壮龙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新一轮新起点:机构改革这些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历史沿革 — 百家号
- 1982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 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职责调整 — 百家号
- 为国铸剑、强国有我!工信部直属七所高校欢迎广大高考学子报考 — 百家号
- 办公厅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规划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务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运行监测协调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小企业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安全生产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原材料工业司(稀土办公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装备工业一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装备工业二司(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消费品工业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电子信息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技术发展司机构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通信发展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信息通信管理局机构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网络安全管理局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具体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人事教育司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机关党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离退休干部局机构设置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机关服务局机构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国家航天局
- 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张克俭在维也纳出席第二届气候变化与核能作用国际大会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所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服务平台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确保派驻机构改革落实到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机构职责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张克俭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辛国斌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叶民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张云明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务院:任命熊继军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 极目新闻-今日头条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任命单忠德为工信部副部长 — 今日头条
- 部领导—单忠德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张建民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谢远生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赵志国 —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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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领导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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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圩 —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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