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杞(1120年—1183年[注1]),字南夫,一字道弼,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两宋之际南迁越州,后移居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南宋时期官员。[1][2]
魏杞幼年遭遇靖康国难和建炎战乱,祖父与父亲去世后,年幼的魏杞承担起了安葬父祖、护养母弟的责任。[2]绍兴元年(1131年),魏杞十二岁时,凭借祖父“少师”的恩荫,补任将仕郎一职。[3][2]绍兴八年(1138年),魏杞参加吏部考试,被授予右迪功郎的官职。[2]绍兴十二年(1142年),魏杞考中进士,被授予左迪功郎一职,出任绍兴府余姚县县尉,后调任常州晋陵县(今常州市区)、宣州泾县知县。因在这些任上均有较好政绩,魏杞被提升为大理寺主簿。后又升任太府寺主簿、宗正少卿。 [3][2][4]
隆兴二年(1164年),金兵南下侵犯时,魏杞以左朝议大夫、礼部尚书的身份,担任金国通问使,奉命出使金国,此次出使艰险,从隆兴二年八月壬午出使,前后历时五个多月,直到乾道元年年初才回来,但促成了“隆兴和议”。此后,魏杞一路高升,官至丞相。[2][3][5]乾道三年(1167年),魏杞罢相,[3]最后以资政殿大学士告老还乡,移居鄞县小溪镇。[3][4]
淳熙十年(1183年),魏杞因旧伤复发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次年九月丁酉日,安葬于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今溪口镇西郊飞凤山)。宋孝宗听闻讣告后,又追赠他为太师,并追封为“鲁国公”。[3]嘉泰年间,宋宁宗赐魏杞谥号“文节”。[5][3]
早年经历
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魏杞出生。[2]魏杞幼年遭遇靖康国难和建炎战乱,魏鉌、魏汝能父子协助韩世忠部队防御金军,魏氏家族也举族南渡。[2]随着祖父魏纤、父亲魏汝能在建炎年间去世,魏杞家族陷入无以为继的生存困境,年幼的魏杞承担起了安葬父祖、护养母弟的责任。[2]
在韩世忠的帮助下,魏杞得以将父祖三位亲人葬于焦山。[2]绍兴元年(1131年),魏杞十二岁时,凭借祖父“少师”的恩荫,补任将仕郎一职,并侍奉母亲、带着弟弟妹妹,举家迁居到四明鄞县小溪的碧溪定居,跟随鄞县著名儒学家、后来考中进士的赵敦临学习经书。[3][2]
绍兴八年(1138年),十九岁的魏杞参加吏部铨选考试合格,被授予右迪功郎的官职,并监管西京中岳庙的事务。[2]
进士及第
绍兴十二年(1142年),魏杞考中进士,此时他才二十三岁。被授予左迪功郎的官职,担任绍兴府余姚县县尉,后来又调任常州晋陵县(今常州市区)、宣州泾县担任知县。二十多年间宦游于州县,魏杞在地方任职期间恪守为官之道,勤勉施政、尽职尽责,经过六次考核,每次政绩都卓著。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朝中大臣以品行端方、孝悌廉洁举荐魏杞,魏杞奉召面圣。因奏对深合圣意,被提拔为太府寺主簿。魏杞从此结束地方任职进入朝廷,次年五月,四十三岁的魏杞晋升太府寺丞,后还升为宗正少卿。孝宗隆兴元年(1163年),魏杞的仕途仍在稳步晋升,被任命为工部员外郎兼尚书左司郎中,后改任考功郎中。 [3][2][4]
出使金国
隆兴二年(1164年),金朝违背绍兴和议出兵南侵,当时宰相汤思退推行和议政策,向宋孝宗推荐富有雄辩才能的魏杞出使金国。[2][3]但是魏杞初意拒绝使命,归家后魏杞之母向氏劝道:“臣子侍奉君主,自当竭尽忠诚。何况是陛下亲自提拔,这正是你报效国家的时刻。”魏杞遵从母亲之言,接受了使金任务。临行前,宋孝宗面谕魏杞:“此次派遣使节,首要目的是要求金国更正国书称谓,其次令其退兵,第三要削减岁币数额,四是不同意遣返归附南宋之人。”[2][3]魏杞接受任务后,深感此行责任重大,为慎重起见,他归纳了十七件事请示宋孝宗,得到确切的答复后,魏杞面辞宋孝宗,他说:“臣此次出使,一定努力完成任务,万一不行,请尽快发兵,以收复中原。”[5]
隆兴二年(1164年)八月壬午,魏杞出使金国。同年十月,魏杞抵达盱眙时,金国大将仆散忠义、纥石烈志宁正率军进攻淮河地区。他们派权知泗州赵房长前来探问宋使来意,并要求先查看国书内容。魏杞断然拒绝道:“国书乃我朝皇帝亲封,必须面呈金国君主。”赵房长将此事禀报仆散忠义后,金人怀疑国书内容不合其意,又提出割让商秦之地及增加岁币二十万等要求。魏杞便带着金帅的要求,回朝禀报。宋孝宗命再换一份国书,并尽可能按原先的条件制作。然而,金人的野心绝不止于此,待魏杞再次前往时,仆散忠义又一次悔约,并以南宋未能达到他的要求为由,与纥石烈志宁再度分兵进犯山阳,但南宋初战不利,骁将魏胜死于阵前。[5][2]
金人的反复让皇帝十分气愤,但魏杞依然劝谏议和,于是魏杞再次出使金国。魏杞到金国后,备受金国君臣的胁迫,九死一生,坚持民族气节。金国皇帝不把南宋皇帝放在眼里,当魏杞走进金朝廷时,上下朝官以起哄、嘲笑、漫骂对待他,并强令魏杞下跪称臣。而魏杞毫不畏惧,在向金国呈国书时,不称臣而称使。金主大怒,断绝魏杞饮食。以后,金国又威迫魏杞去掉“大宋”二字,又遭到魏杞的严词拒绝,说:“天子圣明,天下才俊之士皆愿奋不顾身报效国家,人人怀有同仇敌忾之心。然而北朝若执意用兵,又岂能确保必胜?若两国和好,则共享太平之福;若兵戈相见,唯有将士们承受战祸之害。前人对这道理已论述得十分透彻了。” 魏杞这次出使,终于不辱使命,取得了“一正名、二退师、三减岁币、四不发归附人”的外交成就。 [4][5]此次出使艰险,从隆兴二年八月壬午出使,前后历时五个多月,直到乾道元年年初才“奉使还”,好在促成了“隆兴和议”。[2]
一路升官
和谈成功后,乾道元年(1165年)初魏杞回到国内,受到宋孝宗的高度赞扬,住在德寿宫的太上皇宋高宗,也特意召见魏杞,这一年魏杞46岁。同年,魏杞先后被任命为起居舍人兼代理中书舍人兼修玉牒、起居郎兼太子詹事、中书舍人、代理吏部侍郎兼代理吏部尚书兼侍讲,此后再次担任中书舍人,仍兼任代理吏部尚书。乾道二年(1166年),魏杞接连擢升,正月,魏杞被任命为给事中;三月升任左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五月又晋升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随后担任知枢密院事;十二月,魏杞擢升左正议大夫、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制国用使,成为宰相[注2]。[3][2]
罢相还乡
乾道三年(1167年)十一月,魏杞罢相。南宋诸多史料对魏杞上任一年就罢相的一致说法是:这年郊祀遇冬雷,按照汉代灾异策,左右丞相叶顒、魏杞一并罢黜。[3]乾道四年(1168年),魏杞母亲燕国夫人向氏去世,魏杞藉此奏请将父祖从焦山迁葬至奉化县。乾道六年(1170年),魏杞为母亲燕国夫人服丧期满后,被授予观文殿学士衔,奉祠洞霄宫;同年九月,他奉诏出任平江知府,却在任上遭到谏官王希吕弹劾而被免去职务。[2]最终,魏杞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份奉祠归隐,被追赠“特进”衔,告老还乡。他重归第二故乡鄞县小溪镇之碧溪,并筑碧溪庵于石臼山麓,与南渡诗人张良臣、鄞县籍告老的右丞相史浩等人,结社吟诗,人称“碧溪先生”。[3]
淳熙十年(1183年)十一月癸未日,魏杞因旧伤复发去世,享年六十四岁。次年九月丁酉日,安葬于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今溪口镇西郊飞凤山)。宋孝宗听闻讣告后,又追赠他为太师,并追封为“鲁国公”。[3]嘉泰年间,宋宁宗赐魏杞谥号“文节”。[5][3]
个人生活
魏杞出生于一户官宦世家,魏杞先世在北宋时见载史册者仅魏羽、魏瓘、魏琰三人,魏羽被视为唐代谏臣魏微第十四代孙,然而三人声名事迹亦不突出。到了南宋初期,魏氏一族才因魏杞使金拜相而跻身望族。在两宋纷争之际,魏杞的祖父魏鉌和父亲魏汝能两人在南渡期间,积极协助韩世忠等军将进行抗金斗争,并在在一系列军事防御事务活动中因劳成疾亡故。[2]建炎四年四月十日魏汝能病逝于镇江,此前魏杞祖父、祖母均已去世,彼时魏杞虚岁十一岁。[2]
家庭关系
| 关系 | 姓名 | 简介 |
|---|---|---|
| 先祖 | 魏羽 | 唐代谏臣魏微第十四代孙,曾担任盐铁判官、三司使、度支使等计司官,他有三个儿子:魏玠,魏瓘,魏琰[2] |
| 高祖 | 魏琰 | -[2] |
| 曾祖 | 魏续 | 朝请郎,死后追封“太保”衔[2] |
| 祖父 | 魏鉌 | 担任海州知州,死后追封少师衔[2] |
| 父亲 | 魏汝能 | 公元1100年—公元1130年,曾任迪功郎、黄州司户,死后追封太师衔[2] |
| 母亲 | 向氏 | 承议郎(文散官,正六品)向洗的女儿,受封为福国太夫人,比丈夫晚三十九年去世[2] |
| 弟弟 | 魏梠 | 曾担任右迪功郎、添差平江府司户参军[2] |
| 儿子 | 魏熊梦 | 曾担任右迪功郎、新差充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2] |
| 儿子 | 魏骥称 | 曾担任右承事郎[2] |
| 儿子 | 魏羔如 | 曾任朝散大夫、浙东按抚司参议官[2] |
| 儿子 | 魏鹿宾 | 曾任朝散郎[2] |
| 儿子 | 魏鹄寿 | 早亡[2] |
人物作品
魏杞作品有《山房集》三十卷、《童讽》三十卷、《勤斋诗》三卷、《三苏言行编》等,其后裔在民国时期辑有他的《魏文节遗书》一卷及《附录》一卷。[1][3]
太廉堂
魏杞一向清贫,从不将财物放在心上。出使途中,朝廷赏赐他的五百两黄金,以及龙脑、香兰、银绢等物品,除少量留作自用外,大部分都分给了使团下属;完成使命回国时,又将金国赠送的礼品全部上交国库,分毫不取。宋孝宗对他说:“爱卿未免太过清廉了。”魏杞回答:“臣是要为子孙树立榜样啊。”自此之后,魏杞愈加严于律己,特意以“太廉”命名厅堂,始终将宋孝宗亲笔题写的“太廉堂”匾额悬挂在居所,用以自勉。[3]
劝诫皇帝修身反省
一次宋孝宗说道:“朕近日翻阅《神宗纪》,发现当时灾异现象很多,这是何缘故?”魏杞等人启奏:“上天降下灾异警示君主,就如同父母训诫子女一般。不必追问自己是否有过失,只需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修身反省即可。”孝宗赞许道:“爱卿所言极是。若不心存敬畏、修身自省,那便是自取灭亡之道。”[6]
居功不傲
魏杞仕途之初任绍兴府余姚县尉,与县丞同为知县佐官,掌治一县治安捕盗之事。当时,余姚有一位大盗,危害全县百姓,魏杞想方设法将他捕之归案。当时下属和百姓都建议魏杞为自己请功,魏杞却不以为然地说:“大盗乃民之大害,不得不除,吾不愿以别人之罪为自己获利也。”这样,请功之事便不了了之。后来,浙东提刑官秦昌时听闻此事十分重视,直接向上级为魏杞报功,事成后才转告魏杞。最终不得已,魏杞才领了赏。[7]
推荐贤才
陈俊卿为南宋名相、著名诗人。早年,魏杞上奏宋孝宗:“陈俊卿乃耆德宿望,不宜在外太久,应召回重用。”于是,宋孝宗召陈俊卿出任吏部尚书。上奏宋孝宗没过几天,参知政事蒋芾告诉魏杞:“丞相推荐陈俊卿之事,某公却自以为功,已速告了陈俊卿。”魏杞听后坦然笑答:“朝廷用人,皆出自圣上之意,我岂敢向陈俊卿卖恩乎?”陈到朝廷后,魏杞见到他从不提及推荐之事。对此,宋孝宗评说:“宰相用人,若为求自保而太畏群言,其实也是一种自私。而魏杞用人,坦然而无私心,公道自在。”后来魏杞罢相离职,蒋芾、陈俊卿两位丞相提及前任魏杞往事,相与叹息:“魏公,丹青犹冰镜,千古照朋奸,真不可及哉。”[7]
生卒年争议
关于魏杞的生卒年份,有关魏杞传记对魏杞生卒年的书写分为两种:一是魏杞(1121-1184年),诸如《全宋文》《宋人传记资料索引》《宋代人物辞典》等;二是魏杞(1120-1183个年),如《全宋诗》。造成上述魏杞生卒年记述差异的原因,应当是源于《宋史·魏杞传》对魏杞卒年的明确记载,“淳熙十一年十一月薨”。魏杞卒于淳熙十一年(1184)的记载,除了《宋史·魏杞传》外,还有《鄞县志·人物传二·魏杞》。魏杞卒于淳熙十年十一月的记载,则见于《鄞县志传》、郑清之魏杞神道碑、魏杞行状等。[2][4][1]
历史评价
魏杞墓
魏杞墓由三大部分组成。墓下首建有“崇福祠”。[4]魏杞安葬于奉化县禽孝乡常乐山(今溪口镇西郊飞凤山)。早在乾道四年(1168)那一年,母亲向氏去世,魏杞征得宋孝宗同意,将旅葬于镇江焦山的祖父与父亲之墓迁至这里,奉敕改祠,赐额曰“崇福显亲祠”。淳熙十一年,魏杞依附父母葬于此,以后又有多位魏杞后人附葬斯地。因此,这一处魏姓人家的长眠之地,被当地溪口百姓俗称为“魏家庄”。[3]
纪念祠堂
魏杞的纪念祠堂位于鄞州区古林镇西边的蜃蛟村,老屋已经破旧不堪,但这块由皇帝亲赐并御书的三个金字“太廉堂”牌匾依然悬挂在门口。木柱两边还能依稀可辨一副对联:“两代公卿传世泽,协理朝纲扶宋室。”元明后,祠里香火旺盛,文人学士到此颂诗作赋不绝。“崇福祠”到坟墓有一条墓道,两旁立翁仲、石马,顺墓道到终点,是坟墓。每年清明,在蜃蛟魏家的历代子孙,还按例去奉化飞凤山庄祭扫祖墓,缅怀魏氏先贤。[8][4]
神道碑
参考资料 8
- 参考 1
- 参考 2
- 南宋右丞相魏杞 — 中国宁波网
- 魏 杞 — 寿县新闻网
- 参考 5
- 参考 6
- 洁如寒冰,净若秋月 长眠溪口的南宋右丞相魏杞廉政故事选编 — 微信公众号
- 蜃蛟村里的丞相祠 — 中国宁波网
注释
- 也有记载为1121年-1184年
- 右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