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阶段
在中国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计数成为了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开始使用实物、绘画、结绳、刻契等方式来进行经济活动的记录,这些原始的计量记录行为可以被视为会计的萌芽状态。
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时期,会计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商朝的甲骨文中首次出现了有关会计事项的记载。西周时期,国家设立了“司会”职位,负责财务收支活动的“月计岁会”,并设置了司书、职内、职岁和职币等职务,分别管理不同的会计业务。此时,已经建立起了定期会计报表制度、专仓出纳制度、财物稽核制度等。
春秋秦汉
唐宋时期
明末清初
明朝末年和清朝初期,出现了“龙门账法”,这是一种适用于民间商业的会计核算方法。清朝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四脚账法”,这是一种更加成熟的复式记账方法。[3]
参考资料 3
- 职岁词语解释 — 汉典
- 《元和国计簿》——中国第一部统计资料汇编 — 国家统计局
- 龙门账 — 会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