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 兽类 、鸟类、爬行类、两栖类、 鱼类 以及 软体动物 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 无脊椎动物 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
按照野生动物与 人类 的密切联系程度,又可以将野生动物划分为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和 人工繁殖 的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野生动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意义重大。
目前社会上存在的食用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既是一种社会陋习,也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活动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