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卫东,1964年9月生,男,汉族,法学教授,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四川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四川省民商法学会理事,乐山市法学会常务理事,乐山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乐山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专业负责人。
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主要从事民商法、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
主要成就
主持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西部项目“西部少数民族民事习惯法治化问题研究”(批准号:11XFX004)一项;
主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一项;
主持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两项;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旅游研究中心课题一项;
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重点课题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