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第三代国君齐乙公吕得(?—前933年),姜姓吕氏,原名吕得,是齐丁公吕伋的嫡子。[2][1]
齐丁公离世时,嫡长子等三人已早亡,本应由嫡四子吕季继位,但吕季让位给同母弟吕得,吕得于是即位。在位期间,他延续齐太公的治国策略,注重政事修明,顺着当地风俗行事,简化礼仪,大力开放工商行业,并且充分发挥渔业和盐业优势。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更加稳固。齐乙公去世后传位给儿子吕慈母,因其去世之日为 “乙”,被周天子依商朝礼仪谥为 “齐乙公”。[1]
人物生平
齐乙公吕得(?—前932年),姜姓,吕氏,名得,齐丁公吕伋的嫡子,西周时期齐国第三代国君,前975年―前932年在位。传位给儿子吕慈母。齐乙公在位时期,仍是采取齐太公治国时的政策,修明政事,顺其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工商之业,发展渔业盐业优势。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稳固了齐国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吕得去世后,由于其去世之日为“乙”,于是周天子便用商朝的礼仪谥法尊其为“齐乙公”。
家族成员
祖辈:吕尚(祖父,齐太公)
妻子:姬兰(周武王之季女)
典故轶事
参考资料 2
- 齐乙公 — ChineseTextProject
- 参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