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乙公

西周时期齐国第三代国君

齐乙公

齐国第三代国君齐乙公吕得(?—前933年),姜姓吕氏,原名吕得,是齐丁公吕伋的嫡子。[1][0]齐丁公离世时,嫡长子等三人已早亡,本应由嫡四子吕季继位,但吕季让位给同母弟吕得,吕得于是即位。在位期间,他延续齐太公的治国策略,注重政事修明,顺着当地风俗行事,简化礼仪,大力开放工商行业,并且充分发挥渔业和盐业优势。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更加稳固。齐乙公去世后传位给儿子吕慈母,因其去世之日为 “乙”,被周天子依商朝礼仪谥为 “齐乙公”。[0]

齐国第三代国君齐乙公吕得(?—前933年),姜姓吕氏,原名吕得,是齐丁公的嫡子。[2][1]

齐丁公离世时,嫡长子等三人已早亡,本应由嫡四子吕季继位,但吕季让位给同母弟吕得,吕得于是即位。在位期间,他延续齐太公的治国策略,注重政事修明,顺着当地风俗行事,简化礼仪,大力开放工商行业,并且充分发挥渔业和盐业优势。在他的治理下,齐国经济得以进一步发展,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更加稳固。齐乙公去世后传位给儿子吕慈母,因其去世之日为 “乙”,被周天子依商朝礼仪谥为 “齐乙公”。[1]

人物生平

齐乙公吕得(?—前932年),姜姓,吕氏,名得,齐丁公吕伋的嫡子,西周时期齐国第三代国君,前975年―前932年在位。传位给儿子吕慈母。齐乙公在位时期,仍是采取齐太公治国时的政策,修明政事,顺其风俗,简化礼仪,开放工商之业,发展渔业盐业优势。国家的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稳固了齐国在诸侯列国中的地位。吕得去世后,由于其去世之日为“乙”,于是周天子便用商朝的礼仪谥法尊其为“齐乙公”。

家族成员

祖辈:吕尚(祖父,齐太公)

父辈:吕伋(父亲,齐丁公)、邑姜姑姑周武王后)

同辈:吕衡(异母兄,卫国大司马)、吕季(同母兄,周朝太傅)

妻子:姬兰(周武王之季女)

子辈:吕高(侄子,卫国少司马)、吕慈母(儿子,齐癸公)

孙辈:聂芳(侄孙,卫国卿大夫)、吕不辰(孙子,齐哀公)、吕静(孙子,齐胡公)、吕山(孙子,齐献公

典故轶事

• 吕季让位

齐丁公去世后,此时吕伋的嫡长子、嫡次子和嫡三子皆已早亡,嫡四子吕季本该继位,可是吕季却选择放弃国君之位,将国家交给同母弟吕得治理,并让子孙离开营丘,搬去崔邑(今山东章丘西北)生活。后有子孙以“崔”为姓。

东周左丘明《左传》:“齐国的世族崔氏,源于丁公之子。”

参考资料 2

  1. 齐乙公 — ChineseTextProject
  2. 参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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