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大学二级学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81年,是司法部指定的全国重点建设学院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政法人才培养基地之一,由国家司法部、国家公安部、中国法学会、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大学共建。[0]学院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列入首批国家“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涉外律师),是国际律师协会(IBA)成员单位,是亚洲法律学会(ASLI)创始成员之一,享有“北方政法人才的摇篮”、“法学重镇”、“法官摇篮”之美誉。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81年,是司法部指定的全国重点建设学院之一,也是全国最大的政法人才培养基地之一,由国家司法部、国家公安部、中国法学会黑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政府和黑龙江大学共建。[1]

学院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单位、列入首批国家“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涉外律师),是国际律师协会(IBA)成员单位,是亚洲法律学会(ASLI)创始成员之一,享有“北方政法人才的摇篮”、“法学重镇”、“法官摇篮”之美誉。

学院设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养基地”、“国家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基地”。学院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营造良好的法学院文化氛围。在大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还主办、承办和参加一系列的全国性、地区性本科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的成绩。

学院积极开展国家、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坚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加强协同创新,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学院与我校政府管理学院有百余项咨政报告得到相关领导批示或被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其中10余项获中央领导批示。

学院设有黑龙江省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法治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研究中心、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俄罗斯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两个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法理学、刑法、民法等10个教研室,学院主办法学理论期刊《北方法学》,为教师开辟了法学交流的平台。

院系概况

专业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现有法学和治安学两个专业,现治安学停止招生,只有法学(0301)一个专业。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师资队伍

该院经过3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法学专业专任教师60人,其中:教授25人,副教授26人,教师中有博士及在读博士45人。教师中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教师中有全国法学专业学会副会长2人、常务理事10人,有黑龙江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11人。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国处上游水平。

系别姓名法律史孙光妍、魏建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胡东、哈书菊民商法学杨震董惠江王歌雅申建平马海群(不招生)刑法学董玉庭于逸生刘彦辉经济法学王妍、张铁薇

研究生导师: 

法学院专业名称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法学理论唐永春刘冰、李丹丹、王颖法律史孙光妍史广全、魏建国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钱福臣吕艳辉、刘春萍、李岩松、胡东、王蕾、尤小红刑法学董玉庭于逸生、、康凤英、陈建旭、刘彦辉、丁玉翠、庞冬梅民商法学杨震王歌雅董惠江杨建斌、孙毅、翟羽艳、申建平王春梅、李连祺诉讼法学于海生哈书菊、韩红、陈文、孙记经济法学王妍张铁薇、王佳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李艳岩范纯、刘红岩国际法辛柏春王晓玲

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杨震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于逸生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玉庭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省边疆文化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歌雅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董惠江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西方法律思想史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黑龙江商务英语学会常务理事钱福臣全国优秀教师于逸生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马海群省级教学名师王歌雅

学科体系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现设置了民商法学、刑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置有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9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黑大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位国家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民商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为省级精品课程,法学学科为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民商法学、法学理论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为黑龙江省人事厅重点学科。

学科排名

根据2007-2009教育部学科实力评估,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法学(0301)专业位列全国第19名

根据武书连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黑龙江大学法学(03)学科位列全国第30名A,其中民商法学位列全国第8名A+。

根据武汉大学《2012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黑龙江大学法学(03)学科位列全国第27名,法学专业(0301)位列全国第21名。

根据2014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黑龙江大学法学(03)学科位于第21名。

根据2016-2017年中国研究生教育排行榜黑龙江大学法学(03)研究生教育位列全国第29名。

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09年9月经国家人事部批准成立。已有12位博士后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研究方向涉及民商法学、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法学理论等专业领域;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北方法学》等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等国家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部。

黑龙江大学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在法学院,法学院现有法学、治安学二个本科专业,民商法学、行政法学、法学理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经济法学、获刑法学、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设立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法学专业现有专任教师66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26人;教师中有博士36人,在读博士11人。教师中有中国法学会各专业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理事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其中杨震、马长山、王妍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孙光妍、王歌雅为省级精品课主讲教师,杨震、于逸生、马长山、董玉庭、董惠江钱福臣、孙光妍、王歌雅等教授在全国法学界有重要影响。

法学专业教师重视科学研究。2006年以来,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8篇,其中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转载或论点摘编20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18篇。教师承担校级以上科研项目81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10项,司法部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3项,厅级项目21项,教师获校级以上科研奖励45项,其中省社科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黑龙江省高校文化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9项。

合作导师:杨震、于逸生、董玉庭王歌雅、马长山、董惠江

在站博士后情况: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院校毕业后在我校任教的教师,亦有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院校教师。

人才培养

从1985年至2011年,法学院共培养法学专业和治安学专业本科生8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200余人,博士研究生12人。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工作在黑龙江省及全国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以及立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单位,为黑龙江省及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毕业生中有10余人任职于国家机关司局级以上领导岗位。涌现出了一批杰出校友: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博士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薛虹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凌教授

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书记:王维旭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

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吉国

大兴安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指挥中心主任:关福金

海航集团董事局董事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嘉旭等。

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事侦查学等。

科研平台

该院设有法理、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环境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法律实践等10个教研室,设有法学综合实验室、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诊所等实践教学基地,设有《北方法学》杂志社、法制发展研究所、俄罗斯法律研究所和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科研成就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鼓励教师重视科学研究。2007年以来,教师共出版教材、专著45部,其中由法律出版社等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高水平专著25部,发表学术论文497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家级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8篇。教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4项,司法部项目6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3项,教师获省社科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三等奖11项。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与时任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领衔的课题组撰写了《继承法》修正草案建议稿。

2006年以来,教师编写教材10本,其中由杨震教授等主编的全国组编本教材8本,刘冰副教授参编了国家级规划教材《法理学》,唐永春教授参编了国家级规划教材《西方法律思想史》。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6篇,教学研究立项20项,其中省教改工程立项7项,省高教学会立项2项,校教改工程立项11项。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校级教学成果奖4项。获黑龙江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9人次,他们是:王歌雅教授、孙光妍教授、翟羽艳教授、王延君教授、哈书菊教授。

承办会议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多次承担国内国际重要学术会议,如中日民商法学会研讨会、中国《票据法》修改研讨会、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工作会议等。

北方法学

《北方法学》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法学学术期刊,大16开本,每期160页,逢单月25日出版。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复《北方法学》的办刊宗旨为:"繁荣法学研究,服务法制建设,加强学术交流,培养法律人才。"

《北方法学》由黑龙江大学主管主办,邀请了当前国内最活跃、最具声望的二十多位法学专家及著名资深教授组成了权威性的编委会,以开放办刊的理念,倾力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一流法学学术期刊。

《北方法学》立足独立的学术研究,密切追踪理论前沿,积极关注法制实践,热情扶植学术新秀,主张研究特色,构建高水平的理论平台;倡导思想的交锋、平等的对话与批评、锐意创新的理论思维、观照现实的社会责任。

《北方法学》将积极推进法学理论和法制发展的深化研究,加强部门法学中具体法律制度的理论探讨和系统分析,关注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外法律制度比较,发挥对俄罗斯东北亚其他国家法律研究的文化地缘优势,既侧重学术理论研究,也突出法学与社会现实关系密切的学科特点,为一些有代表性的实践问题研究提供充分的阵地。

北方法学》创刊以来,以高水平的学术质量、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客观的学术尺度,受到学界广泛关注与支持,所发文章在国内各主要学术文摘、学术检索机构的转载、转摘和转引量居于前列,其中,在2010年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法学学科200余种期刊被转载学术论文指数的排名中,《北方法学》所发文章的全文转载量列第13位,全文转载率和综合指数排名均列第14位。

主要栏目:理论法前沿、部门法专论、外国法研究、中外法史研究、实践论坛、名家讲坛、青年学人论坛、学术综述、译评文丛、热点问题争鸣、比较法论坛、后现代法学专论、民间治理与法治、网络法学问题研究等。

日前,来自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全国十五所高校社科管理部门的十九位委员,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办法,根据中文社会科学期刊2008-2010年三年的他引影响因子与总被引频次,最终确定了2012-2013年度的CSSCI来源期刊,我校于2007年创办的《北方法学》杂志首次进入评价周期,即以高水平的学术反馈和学术品质被收录为CSSCI来源期刊。

作为黑龙江省唯一一家法学专业期刊,《北方法学》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在法学院的齐心努力下,经过编辑部全体同仁5年不懈努力,已经构建起了一个高水平的法学学术交流平台,受到业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在年前召开的首届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会员大会上,《北方法学》还被推选为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的副会长单位。

CSSCI来源期刊的遴选是国内最重要的社科期刊评价系统之一,此次《北方法学》的成功入选,标志着《北方法学》已身国内有代表性的重要法学期刊行列。

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1年年会于2011年12月10日在海口举行,会议选举产生出研究会新一届领导机构。我校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北方法学》杂志主编于逸生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北方法学》杂志常务副主编赵立程编审再次当选理事会理事。

创刊仅5年的《北方法学》杂志,以专业的办刊理念、严谨的学术态度,迅速在法学界产生重要影响,所发文章的引用、转载和转摘率一直保持高水平,刊物的风格与品质获得学界广泛赞誉,成为中国法学期刊界的后起之秀。

知名校友

不完全统计

姓名简介董开军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法学博士,研究员。1962年12月生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山东巨野人。1984年入党,1988年参加工作。1985年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至2004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先后供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政府、国家审计署、北京市委政法委、司法部和青海省委,现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维绪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男,1954年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山东蓬莱人,1983年12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9月—1984年7月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专科学习,1989年9月—1991年7月在黑龙江大学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习,1996年9月—1998年9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修读硕士研究生课程,获法学硕士。历任哈尔滨市第五十六中学教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民警、东莱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哈尔滨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干部处副处长,1991年3月以后任道里公安分局政委,道外公安分局局长,1998年3月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年1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副书记,2002年12月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7年2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组书记,2009年7月任哈尔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盛美军男,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籍贯山东省yǎn州市,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九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吉林大学刑法学硕士,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1993年8月大学毕业后,历任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副处长。1999年3月至2002年1月,挂职任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1月至于2010年11月,通过公开选拔考试被任命为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期间,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挂职,任检察长办公室副处长。2010年11月,经过公开选拔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盛美军同志先后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十大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黑龙江省“打黑除恶”先进个人;黑龙江省信息化应用“优秀领导干部”;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佳木斯市“十大公正司法先进个人”。盛美军同志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术研究,出版专著《罗尔斯正义理论的法文化意蕴》,主编专著《法律监督运行机制研究》,参编专著《中国检察制度》,所撰写的各类调研理论文章被国家级、省级采用的达40余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库。201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首批检察业务专家。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至1986年在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二级法学专业学习,先后在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部工作。期间,2000年8月任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5年10月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2009年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现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男,1965年9月出生,1988年7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第九、第十届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林处、起诉处、办公室、侦查监督处、反贪局工作,曾任书记员、助检员、省检察院党组秘书、侦查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局副局长。2000年5月至2001年5月在克东县检察院挂职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0年11月26日,任大兴安岭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88年以来,先后参加了“哈克森”、“东京城”、“大都会夜总会、齐齐哈尔大小地主“4.28”、“6.9”等专案,在专案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1995年获省打击诈骗先进个人称号;1996年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称号;1997年因办理“东京城”案件被省委记个人三等功;2003年获“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称号;2005年获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6年因办理“4、28”专案被省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07年荣获“黑省五四青年奖章”。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黑龙江五常人,中共党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1985年7月黑龙江大学法律系八一级法学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7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2009年11月加利福尼亚洲立大学圣伯纳迪诺分校美国立法听证制度培训班结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海口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海口市法制局局长、海口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院长。兼任海口市政法委副书记、海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海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出版《征用补偿制度比较研究》等专著教材10部,在《法律适用》等报刊上发表论文10余篇,获“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0项,获海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科研及调研成果奖励8项。孙纬女,汉族,1954年12月生,57岁,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硕士,现任省司法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省劳动教养管理局第一政委,拟任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党委书记。孟繁旭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孟繁旭律师事务所所长。黄惠康1955年9月生于浙江杭州。曾就读于黑龙江大学和武汉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大学等院校客座教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空间法学会副理事长;曾任亚非法律协商组织助理秘书长、中国驻纽约副总领事和驻加拿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唐山市副市长、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等。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教授、博士生导师、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全国优秀公诉人、黑龙江省十佳公诉人。

获得荣誉

法学院1986年获民商法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获行政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法学理论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12月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刑法学、法律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三十年院庆

2011年9月23日上午9时,庆祝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建院30周年大会在校音乐厅隆重举行。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法学研究》杂志社主编张广兴、《中国法学》杂志社副主编李仕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中华、杨春雷、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张文志、黑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徐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盛美军、哈尔滨市法学会会长陆文君、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秘书长杨涛、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杜吉国哈尔滨市司法局局长张丽欣、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吴蕴欣、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步延胜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刚、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邵晓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立新、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大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反贪局局长刘坤、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副秘书长熊滨、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剑秋、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崔珣、黑龙江省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元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于世忠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苏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亚球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利民、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蔡道通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洪、东北林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耀先、东北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学平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秦亚东、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福友大庆师范学院法律系主任丁启明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孟繁旭、远东集团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义、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尚立娜、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系主任沃云、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恩学,以及法学院的全体师生、校友代表和社会各界嘉宾600余人出席庆祝大会。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贺轶文教授主持。

法学院院长于逸生教授作重要讲话。他回顾了法学院所走过的三十年风雨历程,评价了法学院在黑龙江省以及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概括了法学院三十年艰苦奋斗所取得的光辉成就,并对建院之初的各位老前辈、法学院全体师生、学生家长、广大校友、全国各地的兄弟法律院系、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尤其是司法实践部门和律师实务领域对法学院的发展壮大所给予的关注、支持、信任和帮助表达了感激之情。他高瞻远瞩,冷静大气,在建院三十年的重要时刻,面对中国社会转型和法学教育的发展现状,对法学院的存在价值和历史定位作出正确评估,对现实作出了严苛审视,对未来进行了深长思索,总结了法学院再创辉煌尚需解决的问题,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对法学院的未来进行了规划,展现了一位法学教育家的厚重学养和豪迈气魄,体现了人民教师的道义与坚守,使此次盛典成为鼓舞人心、凝聚力量的重要盛会,赋予了此次盛典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

退休教师代表吴方正教授对在校生、校友和后辈给予了谆谆教诲。他回顾了建院之初的艰苦岁月和苦中作乐并耐人寻味的生活,他高度评价了法学院这十年天翻地覆的变化。他语重心长地告诫后学之士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好身体保健,保持良好心态。

教师代表董玉庭教授谈到2000年来法学院工作后的深刻体会,他非常珍惜和热爱法学院这个集体,对学生寄予深切期望,他代表法学院全体教师表达了今后将继续坚持、努力、奋斗、传承的决心。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代表广大校友作了题为“感恩的心”的发言,他用平实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表达了对母校深深的眷恋和感激之情,通过对点滴生活、学习过往的回忆刻画了一段令人动容的生活场景。他的发言将在座校友的思绪都带回了大学时代,很多人眼里都闪着泪光。他们留恋那时老师的关爱、同窗的情谊和课上课下的青春时光。他们决心继续努力工作,以更多更好的业绩回馈母校。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大利教授、哈尔滨市检察院宫立新副检察长分别代表兄弟法律院系和司法实务部门致辞,他们借法学院30华诞之际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真挚的祝贺,并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希望进一步加强联系和交流合作,共同为中国尤其是东北的法治发展做贡献。

最后,黑龙江大学校党委书记杨震教授作重要讲话,他代表黑龙江大学全体党政领导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达了衷心的祝贺,并向参加庆祝活动的嘉宾、朋友表示热烈欢迎。他简要回顾了黑龙江大学70年的发展历程,对法学院为学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认可,对法学院30年发展建设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希望法学院能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认真总结过去、继往开来,继续秉承大学法学院的使命与责任,致力于推进法治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力所能及的推动国家富强民主文明的进程。

还有部分校友即兴自由发言,他们真情实感,感怀大学生活和青春时光,表达了对母校深切而朴素的热爱,对恩师的感念与崇敬,对同学友谊的珍视与回味。

历年分数

专业名称2009年2010年2011年

刑法337342346

民法353308338

经济法350300344

诉讼法330324322

法理学305331315

宪法行政法305337315

法史305300315

国际法305300315

环境法30500

2012年,民商法学328,诉讼法学330,其余专业为国家线。

2017年,民商法学365,刑法学364,诉讼法学320。其余专业为国家线。

注:2009年A区考生法学分数段315,B区考生305.2010年A区考生法学分数段310,B区考生300.2011年A区考生法学分数段325,B区315.2012年A区考生法学分数段315。2017年法学国家分数段为310。

历年报录比

2010年:人数下方数字为报录比,下同。例:法学理论招生人数9,报录比为3.8.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人数003法学院030101法学理论93.8030102法律史91.8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84.4030104刑法学186.2030105民商法学383.5030106诉讼法学115.5030107经济法学143.3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93.9030109国际法学114.2

2011年报录比:

030101法学理论102030102法律史63.2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02.1030104刑法学254.5030105民商法学473.8030106诉讼法学154.5030107经济法学175.6030109国际法学122.4

2012年报录比

序号所属院系所学位类型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拟招生数报考人数招考比

24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1法学理论9293.225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2法律史6142.326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648327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4刑法学241184.928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5民商法学402055.129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6诉讼法学16955.930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7经济法学12443.731003法学院学术型030109国际法学10353.5

参考资料 1

  1. 学院概况 — fxy.hl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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