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鹤[1],男,字子皋,芝山,陕西大荔人。
人物简介
早年生活
出生于陕西省大荔县,他[3]在清朝道光五年(1825年)成为拔贡,并在朝廷考试中获得一等成绩。随后,他担任了吏部主事,并最终晋升为按察使。
政治生涯
1、咸丰十年(1860年),黄大鹤受命返回陕西组织地方武装力量。他在家乡招募并训练了500名乡勇。
2、同治元年(1862)春,陕西爆发回民起义,黄大鹤所组建的队伍参与了对府城的防御工作。他的努力得到了知府的认可,称其为“大鹤有力焉”。之后,黄大鹤再次进入京城,先后担任吏部验封司员外郎、考功司郎中。
3、光绪元年(1875年),黄大鹤被任命为山东沂州(现山东省山东临沂市)知府。在他任职期间,他巡查各地,镇压农民起义,并出资修复琅邪书院,邀请著名学者授课,吸引了众多学生前来求学。后来,他转任济南知府,解决了多年的积案,获得了良好的声誉。
4、光绪四年(1878年),黄大鹤前往山西赈灾,因廉洁公正的工作态度,被授予三品衔及孔雀花翎。他还负责巡察山东兖、沂两州,并推动重建泗水桥,该项目在他的领导下迅速完成。这些贡献使他被提拔为盐运使。
5、光绪十二年(1886年),他晋升为按察使,并在任上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