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男,曾是一名教师,任职于成都市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成都市新津县职业高级中学原副校长黄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名烟名酒等问题。2017年春节前,县职高职工雷某(已另案处理)为感谢黄兴平时对其给予的关照,送给黄兴2瓶白酒和2条香烟,折合约3000元。2018年春节前,县职高总务处主任王某(已另案处理)为感谢黄兴平时给予的关照,送给黄兴2条香烟和1瓶红酒,折合约1000元。经查,黄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黄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