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艳国(1970年-2018年5月31日),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诗歌学会理事,德州著名作家。生前曾任山东省文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文学社副社长兼执行主编。
2018年5月31日病逝,享年48岁。
早年经历
工作经历
2011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
生前历任山东省文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文学社副社长兼执行主编。
个人作品
高艳国出版的报告文学、诗歌、散文作品集12部,有散文、散文诗、报告文学作品入选《大学语文》教材及多部年度诗文选本,部分诗歌作品被译为匈、捷、德、西文。长篇报告文学《浴火乡村》(合著)荣获山东省第三届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中篇报告文学《绿野新传》(合著)荣获德州市首届长河文学奖。
社会活动
获得荣誉
健康状况
2018年5月31日病逝。
参考资料 2
- 高艳国同志逝世 — 中国作家网
- 第七届“徐迟报告文学奖”在湖州揭晓,八部作品获奖- — -上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