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火君,男,1971年11月生,广东海丰人,汉族,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曾任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市长。[1][2][3]
2024年12月,高火君因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终止其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3]
人物经历
1988.09—1990.06,惠阳师专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07—1993.12,海丰县沙港中学教书
1993.12—1998.12,汕尾市教育局工作
1998.12—2001.10,汕尾市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副科长
2001.10—2006.01,汕尾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2006.01—2009.06,汕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9.06—2012.03,汕尾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3—2017.02,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02—2019.01,汕尾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六、七届市委委员)
2019.01—2021.06,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06—2021.10,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2021.10,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4]
2021.11,陆丰市人民政府市长[5]
曾任陆丰市委副书记、市长[1]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10日,汕尾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高火君同志为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6]
2021年10月20日,陆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四次会议,任命高火君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4]
2021年11月25日下午,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高火君同志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市长。[5]
审查调查
依法双开
2024年12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3]
经查,高火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3]
高火君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火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陆丰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3]
参考资料 6
- 高火君 — 陆丰市人民政府
- 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南粤清风-今日头条
- 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高火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红星新闻-今日头条
- 高火君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 南方plus客户端-头条号
-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 陆丰宣传文化网
- 2021年6月份汕尾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_人事信息_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2021年6月份汕尾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