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敏珍(1914—1963),陕西米脂人。抗战时期曾任陕甘宁边区妇联组织部部长、边区妇女合作社副主任。新中国成立后历任西北妇联生产部部长、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副局长等职。[1] 人物经历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5月,参加“察哈尔省妇女抗敌救亡会”成立大会,任张家口市妇女抗敌救亡会组织部部长。1935年11月担任苏维埃政府妇女委员会委员长。1937年1月,随中央机关进驻延安,参加陕甘宁边区妇女部工作。1938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妇联组织部部长。1939年2月,当选边区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1946年,担任边区妇女合作社副主任。1949年,参加了边区第二次妇女代表会,并被选为出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1951年后,历任西北妇联生产部部长、农业部人民公社管理局副局长等职。1963年,病逝。[1] 参考资料 1 【革命人物】高敏珍 — 红色基因传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