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

马凯

马凯,男,回族,宁夏同心人,1964年1月出生,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0][1]1979年09月至1981年07月,固原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马凯,男,回族,宁夏同心人,1964年1月出生,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1][2]

人物履历

1979年09月至1981年07月,固原师范专科学校数学专业学习;

1981年07月至1986年09月,同心县回民中学教师;

1986年09月至1988年03月,同心县阿拉伯语学校办公室工作;

1988年03月至1993年08月,同心县财政局干部;

1993年08月至1998年06月,同心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副科级);

1998年06月至1999年02月,同心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国资局局长(正科级);

1999年02月至2004年08月,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4年08月至2005年04月,吴忠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5年04月至2006年01月,泾源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6年01月至2007年06月,泾源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7年06月至2008年01月,泾源县委书记;

2008年01月至2011年07月,银川市委常委、贺兰县委书记;

2011年07月至2012年01月,银川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01月至2013年07月,银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3年07月至2015年05月,银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15年05月至2016年11月,银川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正厅级)、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银川市委统战部部长,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正厅级)、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12月至2016年12月,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正厅级)、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12月,银川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8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3][4]

任免信息

2016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银川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马凯(回族)为政协银川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

2018年11月1日,政协第十一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决定马凯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5]

参考资料 5

  1. 宁夏公示马凯、魏根东、孙锋彪、廉平、陈钧、洪涛等19人(简历) — 中国经济网
  2.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 新华网
  3. 宁夏政协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当选名单 — 宁夏新闻网
  4.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名单 — 今日头条-宁夏日报
  5. 权威发布|自治区政协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职名单 — 今日头条-银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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