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维华

霍维华

霍维华(?-1636年),明东光(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除金坛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天启初附魏忠贤,诬杀王安。天启四年(1624年)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崔呈秀同为魏忠贤谋主。擢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后因图谋取代袁崇焕,为时伦新等弹劾,定入逆案,被言官交章弹劾,定入逆案,崇祯九年(1636)霍忧郁而死。

霍维华(?-1636年),明东光(今属河北)人。万历进士

简要介绍

金坛知县,徵授兵笠给事中。天启初附魏忠贤,诬杀王安。天启四年(1624年)迁刑科,锐意攻讦东林党人,追论三案,改撰《光宗实录》。与崔呈秀同为魏忠贤谋主。zhuó太仆寺卿,进兵部右侍郎,署部事。每陈奏,必颂魏阉。忠贤败,仍自全,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后因图谋取代袁崇焕,为时伦新等弹劾,定入逆案,被言官交章弹劾,定入逆案,崇祯九年(1636)霍忧郁而死。

人物评价

霍维华性格奸邪。(《明史》评)[1]

研究书目

《明史》

参考资料:[2]

参考资料 2

  1. 明史 — 国学网
  2. 明史(中华古籍国学宝典文库) — 微信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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