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起,国际田联在其主办的所有赛事中实施了“零抢跑”规则[1][2]。这一新规意味着,在任何比赛项目中,一旦运动员出现抢跑行为,无论次数多少,都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
规则执行
参考资料 3
- 田径“零抢跑”规则引争议 初衷竟是保护博尔特 — 北方网体育频道
- 零抢跑规则在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 个人图书馆
- 牙买加巨星博尔特在世界田径锦标赛男子100米决赛抢跑被罚下 — 秀洲新闻网
竞赛项目
自2010年起,国际田联在其主办的所有赛事中实施了“零抢跑”规则[0][1]。这一新规意味着,在任何比赛项目中,一旦运动员出现抢跑行为,无论次数多少,都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这项新规则首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是在2010年的多哈室内世界锦标赛期间。在此之后,包括2011年的大邱世界田径锦标赛在内的多项重要赛事均严格遵循此规定。在2011年8月28日举行的大邱世锦赛男子100米决赛中,牙买加短跑名将尤塞恩·博尔特因抢跑犯规被罚下[2],这成为“零抢跑”规则的一个显著案例。
自2010年起,国际田联在其主办的所有赛事中实施了“零抢跑”规则[1][2]。这一新规意味着,在任何比赛项目中,一旦运动员出现抢跑行为,无论次数多少,都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