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1〕4号)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地震局职能配置规定》(陕政办发〔2002〕101号),授权陕西省地震局承担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1]
职能调整
加强和新增的职能
(一)加强社会管理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加强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对省级以下(含省级)地震台网(站)实行统一规划,资源共享。
(三)建立健全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四)管理中国地震局移交的地震监测台网。
(五)管理主要由地方投资并主要为地方防震减灾工作服务的一般项目。
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管理、监督、检查全省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陕西省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推进防震减灾计划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统一规划全省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负责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强化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保护省内典型地震遗址、遗迹。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检查、监督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全省地震灾害预测;制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省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国际禁止核试验的地震核查工作。
(八)承担全省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十)领导下属单位;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担中国地震局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处室
陕西省地震局机关设7个处(室):办公室、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规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机关党委、纪检室。
事业单位
陕西省地震局下设5个处级事业单位:陕西地震台、陕西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陕西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陕西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地球物理场观测与研究中心。另外还下设数个专业地震台站。
陕西地震局机构设置及职责机构名称机构职责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地震计量和地震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管理系统,统一震情、灾情和风险信息发布;负责地震应急响应、服务和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承担外事工作。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规划财务处负责组织陕西省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陕西省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和审计等工作。纪检室负责纪检工作。陕西地震台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地震监测预报业务,承担地震速报、预报、预警工作,产出和对外发布地震监测预报专业产品信息;负责地震监测站网设计、评估和优化工作,承担观测系统建设和技术系统运行保障等工作。陕西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等工作;承担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承担震后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工作;承担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察、地震区划、灾害隐患监测等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陕西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应急服务中心)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防震减灾业务应用平台、政务信息化支撑系统的建设开发工作,承担地震信息网络建设运维,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维,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承担地震科学数据管理与运维、档案、图书、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新闻、科普、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应急技术系统建设管理、地震灾情快速获取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工作。陕西省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财务核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账务和实物管理工作;承担地震应急车辆、物资保障和管理;承担后勤服务、离退休职工服务、安全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陕西省地球物理场观测与研究中心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承担地震预警系统的性能检测、效能评估和主动源探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利用主动源开展人工地震探测和科学研究;承担流动GNSS、流动重力、流动形变、流动地球化学测量等流动监测和地震现场监测工作。
地震台站
陕西省地震监测台站
西安中心地震台
乾陵中心地震台
宝鸡中心地震台
渭南中心地震台
汉中中心地震台
安康中心地震台
商洛中心地震台
榆林中心地震台
参考资料 1
- 单位职能 — 陕西地震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