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省体育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机构职责
(一)研究全省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三)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四)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五)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七)加强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机关处室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 3
- 省局职责 — 陕西省体育局
- 机关处室 — 陕西省体育局
- 砥砺奋进七十载 追赶超越谱新篇 ——陕西体育事业发展七十年回望 — 陕西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