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

2006年发生于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件

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

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亦称7·16特大杀人案,是指2006年7月16日发生在陕西安康市汉阴县凤凰山上铁瓦殿中的重大杀人案件。[0]2006年6月18日,邱兴华(1959年1月1日生,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跟妻子何冉凤[2]上山还愿,在道观期间多次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3]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返回铁瓦殿,趁道观内诸人熟睡之机,拿起弯刀将熊万成等人杀害,随后潜逃。[5]2006年8月19日,警方捕获邱兴华。此次事件造成10人死亡,其中道观住持熊万成被剖尸,铁瓦殿被烧毁。在逃亡途中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6]

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亦称7·16特大杀人案,是指2006年7月16日发生在陕西安康市汉阴县凤凰山上铁瓦殿中的重大杀人案件。[1]

2006年6月18日,邱兴华(1959年1月1日生,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跟妻子何冉凤[3]上山还愿,在道观期间多次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并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4]7月14日深夜,邱兴华返回铁瓦殿,趁道观内诸人熟睡之机,拿起弯刀将熊万成等人杀害,随后潜逃。[6]2006年8月19日,警方捕获邱兴华。此次事件造成10人死亡,其中道观住持熊万成被剖尸,铁瓦殿被烧毁。在逃亡途中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7]

2006年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一审判决后,邱兴华以有精神病史为由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9]12月28日,邱兴华被执行死刑。[5]

怀疑妻子

1984年邱兴华与何冉凤开始恋爱,他们因感情遭到何家人的抵制而选择了私奔,在邱兴华承包的一个米面加工厂里开始了同居。不久后何家人将夫妻二人找到带回并将何冉凤被锁在何家的土房子里,而邱兴华则四处托人写“状纸”,将何父告到法院。最后,当地法庭与司法所介入,何家因“干涉婚姻自由”受到批评。何冉凤被锁9天后被放出来,最终与邱兴华结婚。邱兴华因怀疑何冉凤婚前就与当地法庭曾有两位工作人员存在不当关系,故向检察院举报何冉凤曾经多次想谋害他,对此他却提供不了任何证据。[3]

多次盗窃

1991年,已经育有两女的邱兴华又有了一个儿子,为此他被罚款5000元。邱兴华家经济状况很快恶化,他开始了东拉西借,并曾因盗窃三次被拘留,罪名是“走私黄金”“拐卖妇女”“偷铁路设施”等。邱兴华精通机械,并略懂家电修理,但他给人修理机器经常人为设置一些故障。导致邱兴华一家的生活并不富裕。[1]

1999年春节前4天,邱兴华为了逃避超生处罚和负债,7年里搬了11次家,换了5个地方。[3]

产生杀意

何冉凤采访时说:“2006年3月邱兴华开始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两个女儿不是他亲生的,因为她们走路的姿势与他不像。当时他们曾计划去医院做亲子鉴定,但邱兴华借不到钱,此后便一直拖着。”[3]

杀人动机

2006年5月打工期间,夫妻俩到石泉县城逛街,遇到一个头发和胡子都花白的老头,老头指着邱兴华说:“你心事很重,我给你算一卦。你只要到凤凰山上,找到两块刻有姓邱祖先的石碑,多烧些香火就好。”邱兴华果然找到了两块刻有姓邱人名的石碑,放置在铁瓦殿山顶露天处。[1][10]2006年6月14日,邱兴华夫妇登上凤凰山铁瓦殿,找到了石碑。[10]

凤凰山铁瓦殿
凤凰山铁瓦殿

2006年6月18日至7月2日,被告人邱兴华与其妻何冉凤先后两次到汉阴县铁瓦殿道观抽签还愿。其间,因邱兴华发现两块石碑被铁瓦殿道观用作踏板,便擅自将其取起移往墙边靠放,遭到道观管理人员宋道成的反对和辱骂,双方发生争执,加之邱兴华认为道观住持熊万成有调戏其妻的行为,[11]由此心生愤怒。[4]那次从铁瓦殿回来后,邱兴华曾先后两次跟认识的人说:“我要杀光那些和尚”“铁瓦殿全是奸夫淫妇,我要杀了他们”。[3][10]遂产生杀人灭庙之恶念。

2006年7月16日,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件发生。[1]

案发经过

2006年7月15日晚10时左右,家住陕西安康市汉阴县凤凰山脚下的一些群众发现,凤凰山山顶发生火灾。7月16日上午,平梁镇政府组织群众和护林员上山救火。救火人员到达山顶后,发现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7·16特大杀人案)的案发现场。[2]经调查,2006年7月14日晚,邱兴华带着一条狗、斧头、弯刀连夜上山,对凤凰山铁瓦殿包括4名香客在内的10人全部杀害,担心几人未死绝,还用斧头将其头部砍去。担任道观住持的熊万成双眼被割,内脏被挖出炒熟切片喂狗[4],其余9名死者尸身完整(遇害者包括道观住持、管理香火事务人员6名以及香客4名。死者为9男1女,年纪最大的62岁,最小的12岁),这些人几乎都是被一刀致命的,他们身上覆盖着道观里的红布。[11][1]做完这些的邱兴华,用四个道士的血,在大殿中央留下“古先帝淫乱违者杀,圣不许将奸夫淫妇以”两句话,并在走时放了一把火烧掉整个道观后潜逃。[12][13]

被烧道观
被烧道观

伤亡情况

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件导致10人死亡,在邱兴华逃亡过程中导致1人死亡、2人重伤。[1][7]

截止2006年8月19日邱兴华被逮捕,共11人死亡、2人重伤。

悬赏通缉

2006年7月26日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悬赏5万缉拿邱兴华。[13]

2006年7月31日邱兴华来到万福店魏家岗魏义凯家。晚上降大雨时,邱兴华用斧头、弯刀等作案工具向魏义凯、魏妻徐开秀、魏之女魏金梅的头部连砍数刀,[14]造成1死2伤的后果,后用斧头砸开魏义凯的放钱的房子门锁,抢走了现金1302元。[13][7]

2006年8月1日凌晨,邱兴华乘K357次列车返回安康。[9]8月2日下午6时左右,安康市石泉县后柳镇一心村有个村民发现有可疑人员在山间活动,该村民辨认出可疑人员是被通缉的邱兴华,并立即向警方举报。[2][13]此前十多天,邱兴华已数次出现在村民们的视线里,由于当地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虽然警方已在2006年7月26日发布了通缉令,但许多村民直到8月2日见警方地毯式大搜山才知道邱兴华犯下大案。[2]

2006年8月3日,石泉县两河派出所只有一名民警在值班,其余200多名警力在山上搜捕。[10]

2006年8月5日,两名夜宿山下的川籍漆匠在凤凰山北的五爱村6公里外一个临时工棚中发现锅里烧着米饭,[15]桌上饭碗里尚有一团热饭。疑似邱兴华所为,且刚刚离开,到五爱村中报警。廖德生(五爱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警察随后赶至上山搜查未果。[16]邱兴华的女儿向山上喊话:“爸爸,我和妈妈还有弟弟来找你了,你已经被包围了,你快出来吧,我们还想见你一面。”[13]

提悬赏金

2006年8月10日疑犯邱兴华的缉拿悬赏金已提高到10万元,15岁少年手持砍刀为警方带路。安康警方集中200多名警力,在200多名当地干部群众的配合下,连续对疑犯搜捕。[13]

2006年8月14日警方改变策略,将明哨变为暗哨。警方称,包围圈慢慢缩小,邱兴华可能袭警。有警察推测,邱兴华似乎对铁瓦殿里人员所作所为不满,进而产生“替天行道”之意连杀10人。[13]

2006年8月16日下午,搜山已过去半个月仍无邱兴华消息。

抓获归案

2006年8月19日晚8时20分许,邱兴华返回其在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三组租住的房子敲门时被四名民警当场制服抓获归案。2006年8月20日,邱兴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汉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3]

邱兴华被抓捕归案
邱兴华被抓捕归案

一审宣判

2006年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17]

法庭上的邱兴华
法庭上的邱兴华

递交上诉

2006年11月31日,上诉期满的最后一天,邱兴华以有精神病史递交了上诉状。[18][9]其妻何冉凤则叙述邱兴华有精神病史,虽然有五名法学专家在精神病学家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发表公开信,请求司法部门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认为如不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将严重损害被告人的权利也将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省高院认为有关辩护律师提出邱兴华“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两份证据,因来源不合法,证明内容缺乏客观真实性,不予采信。关于对邱兴华是否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问题,经省高院查明,无证据证明邱兴华亲属有遗传精神病史,也无证据证明邱兴华曾患精神病。[9]

二审判决

2006年12月8日,陕西省高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二审,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张桦当庭提出请求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因其未提交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未得到法庭的采纳。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对此案择日宣判。[9]

终审裁定

2006年12月28日,上午九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审理了邱兴华的案件,并且对于其死刑判决进行了复核,[19]当庭宣布驳回上诉,维持安康市中级法院一审死刑判决的终审裁定。[5]在二审宣判结束后,邱兴华随即被验明正身,法警押赴刑场,执行死刑。[20][13]

押赴刑场的邱兴华
押赴刑场的邱兴华

案件结果

2006年12月28日9时57分,邱兴华在安康江北河岸边被执行枪决,随后将在安康火葬场进行火化。[21]

邱兴华特大杀人案审判期间,部分受害人家属提起了民事赔偿。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应予以支持。但被告人邱兴华家无财产可供赔偿,故判决免于邱兴华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22]

2007年3月29日上午,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受害人亲属得到了第一笔社会捐助,来自西安市铁一局学校全体师生4020元的捐款。[23]

案件影响

由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宣判后难以执行,法院判决往往成为“空判”,邱兴华一案绝非个案。根据调查发现,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现象普遍存在,绝大部分案件成为“空判”。“这类案件95%以上无法执行。”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宏伟说,今年1至5月份,申请执行的24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目前没有一件执行成功。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赵可指出,按照我国法律体系,刑事受害人遭受的损害,应通过国家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以解决,但在司法实践中,90%的刑事受害人的损害无法得到赔偿。为缓解刑事受害人无法获得经济补偿、生活困顿的现状,各地开始积极探索对受害人救助、补偿办法。[24]

2007年3月12日,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曾呼吁制定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法,让国家成为无辜群体的坚强依靠。[22]

参考资料 24

  1. 杀人恶魔落网 陕西汉阴“7·16”特大杀人案告破(组图) — 搜狐新闻
  2. 陕西男子连杀10人逃进深山 数百警力围山搜捕 — 新浪新闻
  3. 杀人狂邱兴华婚姻调查:猜忌妻子21年心理异化 — 央视网
  4. 法庭质证阶段:邱兴华确定对公诉书没有异议 — 新浪新闻
  5. 二审维持原判 邱兴华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图) — 中国新闻网
  6. 杀10人疑犯邱兴华公审将直播 公诉书披露细节 — 央视网
  7. 邱兴华杀人案公诉意见书 — 110网
  8. “张扣扣故意杀人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 中国新闻网
  9. 邱兴华二审维持原判 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图) — 110网
  10. 陕西汉阴“杀人狂魔”落网 — 新浪新闻
  11. 因为两块石碑,他屠杀了整座道观…惨案背后的原因如此荒唐可笑! — 南方+
  12. 杀人狂魔邱兴华,陕西特大“灭庙惨案”的元凶,原因竟因为妄想? — 网易
  13. 快讯:邱兴华已被执行枪决 — 央视网
  14. 警示:疑女非亲生引纠纷残杀道观10人,被枪决惹争议“是否精神病” — 百家号
  15. 500人搜山抓捕杀人狂 千余群众送给养 — 搜狐网
  16. 陕西汉阴10人被杀案始末:遇害住持心肺被挖出 — 新浪新闻
  17. 杀人狂魔邱兴华一审被判死刑(图) — 新浪新闻
  18. 邱兴华(关于邱兴华的简介) — 平安财经网
  19. 终审维持原判 邱兴华被枪决 — 搜狐网
  20. 2006年,邱兴华铁瓦殿连杀10人,500警民围捕,行刑前狂言不后悔 — 搜狐
  21. 邱兴华枪决 陕高院拒精神病鉴定 — 新浪
  22. 邱兴华案受害人子女获捐助 — 新浪新闻
  23. 邱兴华案受害人亲属得到第一笔捐助 共4020元 — 中国新闻网
  24. 邱兴华特大杀人案受害人难获赔偿 期待国家救助 — 中央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