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美荣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陈美荣,女,回族,1985年毕业于宁夏法律学校,中共党员。[0]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1]

陈美荣,女,回族,1985年毕业于宁夏法律学校,中共党员。[1]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

人物经历

2017年6月9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3]

中共二十大代表。[4]

参考资料 4

  1. 【学榜样 · 树先锋】全国“双百政法英模”陈美荣:“五心”调解化纠纷 — 澎湃新闻-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2. “老百姓就是我的亲人” —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美荣 — 人民法院报
  3.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席十九大代表名单产生,共30人 — 澎湃新闻网-凤凰资讯
  4.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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