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昌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

陈绍昌,曾任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0]2025年1月,陈绍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0][1]

陈绍昌,曾任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

2025年1月,陈绍昌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2]

人物履历

曾任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

接受调查

2024年8月,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绍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德宏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依法双开

2025年1月,据德宏州纪委监委消息:经德宏州委批准,德宏州纪委监委对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绍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绍昌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由他人为自己支付个人费用;套取政策扶持资金,损害群众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集体资源租赁及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资;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陈绍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德宏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德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绍昌开除党籍处分;由德宏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德宏州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参考资料 3

  1. 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陈绍昌被“双开” — 今日头条-环球时报
  2. 刘杰被查,林文义被开除党籍,余瑾被开除公职,陈绍昌被“双开”,杜梓被提起公诉,王春杰被判无期徒刑 — 今日头条-常州武进检察
  3. 孙长江、张少鹿、祝卫福、陈绍昌、梁良年、董惠军被查,李建平二审维持死刑,朱丽霞获刑十年九个月 — 今日头条-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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