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英(1893年8月19日—1990年6月30日),出生于檀香山,原籍广东中山,前中华民国行政院长孙科夫人,孙中山儿媳。[1][2]
1908年,陈淑英在檀香山加入同盟会。四年后,陈淑英与孙科结婚。[3]1924年,孙中山北上,陈淑英与孙科随侍左右。[4]1929年,陈淑英参加孙中山奉安大典。[3]1937年,陈淑英回中山县参加国大女代表竞选并成功当选;[4]1949年3月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1953年秋,陈淑英移居美国,1965年10月移居台湾。[1]1970年,孙淑英与孙科欢度八十双寿日。[2]1989年,陈淑英宣布退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4]1990年,陈淑英在台北逝世,享年98岁。[1]
抗战时期,陈淑英曾发起成立“中国青年救护团”,获得“救护团之母”的荣誉称号;她还致力于公益事业,曾获得世界中山同乡总会名誉会长的荣誉。[4]
清朝时期
陈淑英,清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八日(1893年8月19日)出生于檀香山,在当地接受教育。[1]早年,陈淑英深受孙中山以及父亲的影响,在校接受民主自由教育,不满清政府的腐败统治,[4]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在檀香山加入同盟会。[1]
民国时期
1912年7月22日,陈淑英与孙科在檀香山结婚。婚后,随孙科赴美留学。在美国期间,孙科就读加州大学,陈淑英就读女子学校。生活上,陈淑英照顾孙科起居生活;学习上,陈淑英与孙科相互鼓励;宣传民主革命上,孙科担任《少年中国晨报》、《民气报》编辑,陈淑英则协助其搜集各种资料。[2]
1913年11月15日,陈淑英生下长子,孙中山以“国家初建,百废待新,希望国治民安,天下太平”,给长孙取了个“治平”的名字。[2]1914年1月27日,陈淑英生下次子。孙中山“以盖治国之道,先求平安,再求强盛”,故而给其次孙取名“治强”。[2]1917年,孙科夫妇美国从回到中国。回国后,孙科在国民政府任职。这期间,陈淑英积极协助孙科的工作,照顾培养好两个儿子。[2]
1922年1月16日,陈淑英与的孙科长女出生于广州,为纪念孙科担任广州市市长,孙中山为孙女起名“穗英”。[2]1924年10月,孙中山北上,陈淑英与孙科随侍左右。[4]1925年3月18日,陈淑英的小女儿在上海出生,名为“穗华”。[2]1929年,时任铁道部长的孙科,曾与夫人陈淑英一同回乡探亲。[2]同年,陈淑英参加孙中山奉安大典。[1]
1937年11月,陈淑英回中山县参加国大女代表竞选成功。[4]抗战期间,在香港发起组织青年救护团、设立医疗组、召集海外各地华侨外科医生,奔赴前线救护伤患官兵。[1]1947年8月,陈淑英夫妇曾回家乡翠亨村为其母卢慕贞祝寿,宴请乡亲。[2]同年,陈淑英任中山县育幼院董事长。[1]1948年8月,陈淑英夫妇举行36周年结婚纪念。[2]次年3月,陈淑英当选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1]
现代经历
1950年秋,陈淑英随夫赴巴黎,1953年移居美国,1965年10月移居台湾。曾当选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1]1970年10月17日,孙科与夫人孙淑英欢度八十双寿日,王云五等发起筹备孙哲生博士学术基金以为祝寿,蒋介石夫妇、王云五、蒋经国、谷正纲、张知本等台湾政要2000余人亲往致贺。[2]1989年9月,陈淑英宣布退出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4]1990年6月30日,陈淑英因肺癌不治,在台北去世,葬于台北阳明山双重溪孙科墓园内。[1]
家庭成员
| 家庭成员 | 姓名 |
|---|---|
| 父母亲 | 陈秋光(父亲)、孙缎(母亲)[2] |
| 公公 | 孙中山[1] |
| 丈夫 | 孙科[1] |
| 子女 | 孙治平(儿子)、孙治强(儿子),孙穗英(女儿)、孙穗华(女儿)[1] |
情系中国工商业
1917年,中国大百货公司创始人马应彪为了闯出一条兴办工商的新路子,举办女模特儿表演,为先施公司推销商品,并邀请“密丝弗陀”化妆品厂派女化妆师到香港为顾客化妆。时因妇女大多在家料理家务,不原抛头露面,很少有妇女愿意前往接受化妆。陈淑英当时恰好在香港,她为了支持爱国华侨发展民族工商业,第一个登报表示接受化妆。她的举动立即在广东、香港和澳门引起轰动,带动了不少妇女前往先施公司购物、化妆,使先施公司生意日益兴隆。[4]
发起成立“中国青年救护团”
抗战时期,暂居香港的陈淑英抱着抗日爱国热情,发起成立“中国青年救护团”,派出救护队到内地抗日前线服务。每当队伍出发前,都由陈淑英授旗,以壮行色。陈淑英因此获得“救护团之母”的荣誉称号。[4]
致力于教育、慈善事业
1947年春,陈淑英担任中山县育幼院董事长。她向社会各界募捐,在石岐郊区较石杯建立了新的育幼园新址。她还参加和支持中山文化教育馆、青年会、社会文化、慈善团体等工作,后又荣获世界中山同乡总会名誉会长的殊荣。[4]
人物评价
台湾学者庄政评价陈淑英说,“她始终属于中国旧式的典型妇女,勤俭持家,贤劳备至,把全副时间与精力皆用之于家庭,是一个标准的贤妻良母。”[5]
参考资料 5
- 陈淑英 —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 为君沉醉又何妨,六十一年常相伴——记孙科的钻石婚姻 — 海峡飞虹中文网
- 陈淑英 —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 热心公益的陈淑英 — 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 [名门望族 孙中山家族]辉煌倚流离 传承显心胸 — 广州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