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

陈新发

陈新发,男,汉族,河南临汝人,1960年7月出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0]

陈新发,男,汉族,河南临汝人,1960年7月出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1]

人物履历

曾任克拉玛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等职。

2010年03月,任克拉玛依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5年01月,任克拉玛依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兼职副主席。

2015年02月--2017年04月,任克拉玛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

2017年04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5年01月16日,克拉玛依市委召开全市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关于克拉玛依市领导班子的任免决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陈新发同志任克拉玛依市委书记。[3]

2015年02月05日,克拉玛依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补选陈新发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4]

2016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克拉玛依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陈新发为克拉玛依市党委书记。

2016年11月,当选为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2017年4月,陈新发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免去其克拉玛依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21年12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会议通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助理兼新疆油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新发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撤销其常务委员资格,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备案确认。[1]

成就荣誉

陈新发同志多次被评为地市级及以上双文明先进个人、先进科技工作者和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共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16项,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

1990年克拉玛依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2003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兴新贡献奖”;

2006年1月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授予“特殊贡献的中国高级职业经理”,并入选“中国优秀企业家数据库”;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奖项目:凹陷区砾岩油藏勘探理论技术与玛湖特大型油田发现。[5]

陈新发
陈新发

参考资料 5

  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陈新发等委员资格的决定 — 新疆日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2. 陈新发任新疆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红彦任市长 — 人民网
  3. 陈新发任新疆克拉玛依市委书记(图/简历)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陈新发当选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红彦任市长 — 中国经济网
  5. 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目录及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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