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廷海,男,1961年6月生,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村民,曾任粮食经纪人。[1]
1996年起,陈廷海从事粮食收购业务[1]。2006年,陈廷海因油脂厂经营者卷款跑路,不仅损失了自己的积蓄,还背上98万元债务,涉及210户村民。[2]为偿还这笔钱,陈廷海与妻子通过耕作、务工及农副产品经营持续偿债18年,拒绝企业现金资助,期间村民仍主动提供粮食周转支持。[1]截至2023年2月,陈廷海仍在坚持偿还剩下的14万元债务。[3]2025年8月7日,由半月镇的爱心企业及人士共同出资捐赠的一辆崭新的货车被交付给陈廷海。[4]
陈廷海曾荣登“中国好人榜”,先后获得了“湖北省道德模范”“荆楚楷模”“湖北好人”等荣誉,其践信守诺还债百万的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湖北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相继报道。[5]
人物经历
1961年6月,陈廷海出生于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1996年,陈廷海一边种地,一边从附近农户手上收粮食,再卖往粮油加工厂。他宽裕时,经常借钱给乡亲们交学费、买种子化肥、购鱼苗饲料,从不催要。[1]2006年夏天,他把一批价值上百万的油菜籽交给一位油脂厂老板后,却遭遇了对方跑路,不仅自己损失了7万元,还欠了210户村民共计98万元。事发后,有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不久,油脂厂老板落网并被提起公诉,最终获刑9年。然而,因为涉事企业资不抵债,欠款无法追回,陈廷海的损失一直没有得到偿还。[2]陈廷海和妻子立下誓言:一定把债还清。210户乡亲,没有一人上门催债。陈廷海挨家挨户郑重承诺一定把把钱还上,这辈子还不清,其儿子接着还。为尽快还清欠款,陈廷海除了耕种家里7亩多地,又租下6亩荒田,日夜劳作。农闲时,他就去建筑工地打工,并从事农副产品经营。全家每攒一点钱,就第一时间还账。18年间,乡亲们继续把粮食交给他售卖,甚至在旧债未清的情况下,仍借钱、借粮给他周转,支持他买货车搞经营。[1]2022年11月,陈廷海因诚实守信当选“中国好人”。截至2023年2月,陈廷海仍在坚持还债剩下的14万元。[3]2023年3月,当阳农商行为陈廷海送去30万元“信义贷”。[6]
家庭关系
| 名字 | 关系 | 简介 |
|---|---|---|
| 刘志君 | 妻子 | 在家种菜、饲养家禽 |
| 陈超 | 儿子 | 陈超曾以667分的高分考入南开大学经济系,家里出事时,陈超正在考研,为了帮父母还债,他最终放弃了读研,开了一间档口卖电脑 |
| 参考资料:[2] | ||
获得荣誉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 9
- 陈廷海 — 中国军网
- “信义老农”17年守诺如金 偿还近百万欠款 — 光明网
- 他欠款近百万,却没有一人上门要债 — 未来网
- 陈廷海,获赠一辆新车 — 光明日报
- 宜昌连续五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信义老农”陈廷海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 宜昌市人民政府
- 当阳农商行为“信义老农”陈廷海送去30万元“信义贷” — 湖北日报
- 关于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公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 湖北6人荣登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好人榜” — 极目新闻
- 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的决定 — 中国文明网
注释
- 截至2025年3月